37人诈骗1.2亿 首犯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吗?「诈骗上亿元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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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法制报
利用虚假期货交易平台实施诈骗,被害人多达18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2亿余元,近日,舟山市中院对这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首犯郑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据了解,该案系舟山市目前审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通信网络诈骗案件。
2017年9月的一天,一陌生人添加了嵊泗人刘金(化名)的微信好友,两人相谈甚欢,对方给刘金介绍了一款叫“德金国际”的APP,说自己在该平台投资赚了很多钱。刘金下载该APP后,在对方的鼓励下先后投资了共计5.1万元,先赚后赔,很快赔得只剩2000元。刘金想要提现退出,“德金国际”平台客服却以系统维护为由,告知他暂时不能提现。此时,微信上的好友也将他拉黑了。刘金意识到被骗,于同年11月向嵊泗县公安局菜园派出所报案。
次月,嵊泗警方在福建福州的一幢商务大厦内抓获该网络诈骗犯罪团队主犯郑某。拔出萝卜带出泥,警方又赴广东、陕西、重庆等6省12市,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数十名。
据了解,该案涉及全国1800余名被害人。去年8月,嵊泗警方将5万元发还给了刘金。
经舟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和追加、变更起诉,今年9月,舟山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大网络诈骗案。郑某等37人站上了被告人席。
今年35岁的郑某是福建福州人,中专文化程度,原系福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抢劫、吸毒等犯罪前科。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5月至12月,郑某、周某、吴某等人先后利用“中辉国际”“亚太跨境电商”“德金国际”“拓思跨境电商”等多个不同名称的虚假期货交易平台,采用招收下级代理商、诱骗客户在虚假交易平台投资、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诱骗客户进行买卖操作收取高额手续费、后台控制指数涨跌制造客户亏损等方式实施诈骗。郑某、周某、吴某下面的代理商多达26条线。
为进行虚假交易平台的资金结算,郑某等人以多家公司等名义,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开设账户。郑某、周某、吴某等平台方人员和各级代理商人员以不同比例分配客户被骗取的款项。这种通过平台及支付通道打款的结算方式成了“罪证簿”,记录下了郑某等人的每一笔诈骗款项。经查明,郑某共计骗取1.2亿余元,其他代理商分别骗取上万元至上千万元不等的资金。
舟山市中院对郑某等37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于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9个月不等的刑期及100万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