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价格不是最低「双十一是一年中最便宜的时候吗」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双十一价格不是最低「双十一是一年中最便宜的时候吗」相关知识,最近很多在问双十一价格不是最低「双十一是一年中最便宜的时候吗」,希望能帮助到您。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
发布“双十一”注意事项
其中提到
有的商家采用“先涨后降”
及花式“买赠”套路
消费者实际到手价格
与平时并无差别
甚至还可能会是全年最贵
严禁先提价后打折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防止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发生。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双十一”购物中
你可能会有这些疑问
我们来看看法律怎么说!
01
赠品出现问题
可以退换或索赔吗?
赠品属于经营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产品,与销售的商品一样应当具备合格的品质,经营者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或者假冒赠品。
商家提供的赠品如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同时要注意,退货时也需要将赠品一并退还,避免纠纷。
02
付定金后悔了
能退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一种带有预定性质的合同,如果买方违约不会退还,而卖方违约则需2倍退还。如果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后后悔了,也可以先付清尾款,再通过“七天无理由退货”进行全额退款。
03
七天无理由退款
什么都能退吗?
消费者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除上述规定的相关不易、无法退货的商品外,其他商品只要收到后没有进行损坏或者影响正常的二次销售,你都可以在七天内使用“无理由”这一权利退货。
04
某些商家先涨价再降价
消费者该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商家虚构原价、暗中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卖家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因此,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电商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并索赔。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买买买之前务必要三思
切勿被套路迷了眼!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邮政快递行业在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生产生活物资寄递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0月28日至11月3日,全市快递企业累计收投快件401.8万件,日均收投快件57.4万件,较2020年同期增长15.4%(其中收寄增长19.8%)。
但与此同时,快件投递压力也随之加大。当前已是“双十一”快递服务旺季,请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消费时,充分考虑所购物品紧需程度,及时关注疫情防控部门管控公告及相关快递企业网站网点公告,合理选择使用寄递服务,非必需减少寄递渠道购物,特别是冷鲜食品采购更要慎重,封控区群众暂停寄递渠道购物,以免耽误广大群众工作和生活。各寄递企业要及时引导群众消费预期,合理安排、错峰发货,妥善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综合:青海普法、中国青年报、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新闻网、苏州普法、西宁市邮政管理局
来源: 听见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