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自什么起实施「电子商务法颁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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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网购,离不开大数据,而这些都需要用到电子商务。今年湖北省电子商务发展态势良好,据湖北省商务厅电商处处长艾力介绍,今年湖北省电子商务的发展一直保持迅速增长的势头,从1到11月份,我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了18600亿元,同比增长24%;网络零售额超过了2070亿元,同比增长24.7%。这个数字在中部地区处于第一的位置,保持了中部领跑。
艾力处长表示,《电子商务法》是我们国家对于电子商务的一个最基础的法律,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很多促进和规范作用,同时它和其它法律也做了很好的衔接,形成了一个非常完备的电子商务的法律。
有网友担心,从1月1号开始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还有东南亚、欧美的代购还能照常地进行代购吗?答案是:以后会受到严格的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针对大家关注的《电子商务法》对网络平台以及消费者的影响,艾力处长认为,《电子商务法》会使代购阳光化,并不是取缔。《电子商务法》规范了很多内容,比如经营者的登记备案、税收的义务、产品质量的保证等,实际上《电子商务法》应该是一个电子商务的促进法,而不是把这个行业管死,实际上平衡了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大家的担心应该是多余的,《电子商务法》只会把消费环境做得更好。
不过,《电商法》中几个容易被误解的问题也需要被明确,援引亿邦动力网的文章:电子商务法律网CEO阿拉木斯表示,在11月28日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这个文件里,确实有“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但这个规定并不意味着禁止所有代购行为。至于海关的执法,本来就是有抽查力度的变化区间的,这个在电子商务法实施前也是一样。
阿拉木斯认为,是否必须办理工商登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而在关于“零星小额”的主管部门解释出来之前,任何人都是无法判断的。而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对电子商务不用交税是很多一直以来的误解,电子商务依法纳税的要求本身一直就没有变化,这个和电子商务法出台不出台没有关系。但另一方面,电子商务法也没有要求所有的交易必须开具发票,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也是可以的。在这一点上,早在2010年,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就有和电子商务法关于出具发票问题的第十四条完全一样的规定。也就是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法制要求并没有任何变化,任何恐慌都是不必要的。
另外阿拉木斯表示,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只管国内的问题,这个在法律的第二条里说得非常清楚,不可能要求一个海外的经营者到国内来办理登记。由于我国电子商务法的定义涵盖的范围很广,所以除了第二条所排除的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其他的诸如微商、直播电商等都一定是适用我们这个电子商务法的。
最后,关于线上线下的关系问题,电子商务法律网CEO阿拉木斯认为,电子商务法的第四条写的非常清楚,就是“平等对待、融合发展”,千万不可以理解为完全一致,也不可以理解为线下怎么管,线上就怎么管。如果真是这样,在线下都没有一部完整的“商法”的情况下,我们也没必要专门起草出台一个电子商务法。
那对于消费者来说,新规会带来哪些好处呢?1. 买到假货的几率小了!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例如: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2. 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于50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3. 严禁“刷好评”、“删差评”,否则电商平台和经营者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4. 不得无故拒退押金,《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总的来说,以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就有法可依了。
(通讯员:陈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