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营销问题「网络直播营销的风险」

互联网 2023-05-12 16:37:58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网络直播营销问题「网络直播营销的风险」相关知识,最近很多在问网络直播营销问题「网络直播营销的风险」,希望能帮助到您。

近年来,网络直播营销飞速发展,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抢抓电子商务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风口。但网络直播营销在高速发展同时也存在着营销无底线、虚假宣传、套路促销、流量造假、假冒仿冒、随意侵权违约等问题乱象,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制约行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全区网络直播行业合规指导。

公布一批违法案例

直播营销应做到:

1.网络直播平台应切实改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相关法律行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主体身份核验、营销信息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机制措施。

2.网络直播服务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依法合规经营制度,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遵法守法意识培养,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3.网络直播运营者应诚信合法经营,尽到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尤其是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者,从正规渠道采购产品,切实履行核验产品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保留进货凭证或发票,保障产品质量。

4.商品生产者应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并定期开展质检或者送第三方检验机构,保证产品质量。

5.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平台,仔细了解平台规则;注重网络直播发布者信誉,甄别商品信息;理性消费,防范直播网购风险。

监管红线要记牢:

1.平台要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不得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不得含有导向错误、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从事商业炒作牟利、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损害未成年身心健康的内容。

3.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宣称“神医”“神药”广告、违规广告代言。

4.禁止虚构交易或评价、刷单炒信、流量数据造假、销售混淆仿冒商品、商业诋毁、违法有奖销售。

5.不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

6.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7.营销商品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8.不得无经营资质销售食品,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标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不得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配制分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不得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

10.不得销售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

11.应加强售后服务保障,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合理诉求。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