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一封建议书「对电子商务专业的建议」

互联网 2023-06-26 09: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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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电子商务经营者:

您好!请您详阅以下建议,完善您的网店设置,规范您的网上经营行为,希望这些建议能助力您的网上销售:

1.党参、黄芪、马铃薯、胡萝卜、生腊肉等,按照食用农产品管理,依据为《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网上销售时包装上必须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5项内容,依据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标注生产者有困难的,可标明成品名、产地、销售者、生产日期、保质期5项内容(不标保质期会有投诉),依据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可采用打印小标签并粘贴在包装物上的方法标示。

2.无预先定量包装、平时现称现售的胡椒粉、花椒粉、辣椒粉、炒蚕豆、醪糟、粉条、荞粉、熟制腊肉等,包装上不得标示为“农副产品”,按照散装食品管理,依据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网上销售时包装上必须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经营者名称、联系地址、联系方式7项内容,依据为《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可采用打印小标签并粘贴在包装物上的方法标示。

3.预先定量制作在印有定量净含量的包装袋中的粉条、荞粉、腊肉等食品,按照预包装食品管理,依据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线上线下销售时包装上必须印制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等12项内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要有“营养成分表”,需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依据为《食 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可以制售预包装食品;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不可以制售预包装食品。

4.自查使用苦水玫瑰生产的代用茶包装配料表是否标示合法。代用茶中添加了苦水玫瑰,包装上配料表中要如实标示为“苦水玫瑰”,依据是《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中国苦水玫瑰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6〕39 号)和甘肃省苦水玫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62/002-2020》;不要再标写为“玫瑰花”,因为根据《卫生部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第3号),只允许重瓣红玫瑰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苦水玫瑰是半重瓣红玫瑰,再不要错标为“重瓣红玫瑰”,大小区别很明显,冒充顶替有风险。配料表标示为玫瑰花或重瓣红玫瑰的必须立即下架处理,不得销售,否则就会遭遇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5.自查是否销售使用雪菊生产的代用茶。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雪菊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7〕6号)规定,雪菊在未通过安全性评估前不得用于新食品原料。如有包装标注使用“雪菊”生产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处理,不得销售,否则就会遭遇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6.自查销售含有人参的产品包装适宜人群是否标注为“老少皆宜”。依据《卫生部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 ),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要求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食用限量:≤3克/天。如标注为“老少皆宜”的,必须立即下架处理,不得销售,否则就会遭遇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7.自查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产品介绍涉及的矿物质和维生素在营养成分表中是否做了标示。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第4.2项,能量、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外的其他营养成分凡声称必标示;如在产品介绍中对矿物质和维生素进行了营养声称,但在营养成分表中未标示相应含量及占比,必须立即下架处理,不得销售,否则就会遭遇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8.自查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含量和占比数值是否准确。对照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中的实测值,计算营养素参考值NRV%是否准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第6.4项规定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允许有误差范围,而NRV%不允许有误差,必须为准确计算值。营养成分表中核心营养素的NRV%值标注错误,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标签瑕疵问题,必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营养成分表中核心营养素的NRV%值标注错误的,必须立即下架处理,不得销售,否则就会遭遇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9.自查网上销售的粉条包装上标注的贮存方法是否得当。粉条(包括干粉条、湿粉条)包装标示的执行标准为GB/T23587-2009,干粉条的贮存方法应标注为“置于干燥、通风处”,湿粉条的贮存方法应标注为:“冷藏(0°C~4°C)或冷冻( - 18°C以下)”。如把马铃薯鲜粉的贮 存方法标注为“置于阴凉干燥处”,必须立即下架处理,不得销售,否则就会遭遇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10.自查拼多多、快手、抖音平台店铺销售的党参、黄芪宣传页面是否标示有“野生”字样,如有请立即删除,因为无“野生”的证明文件或认定资料,属于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11.自查拼多多平台销售的马铃薯、胡萝卜等农产品页面是否有错标“有机食品”现象。如有请立即改正,操作是将该页面商品详情中的“是否为有机食品”中的“是”改为“否”,及时消除虚假宣传行为。

12.自查商品宣传页面是否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字样和话语。食药物质(药食同源物质)规定的用途是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网上销售时在宣传页面可写明煲汤用、调味用,绝对不能出现补肾健脾、补气活血、疏肝解郁、清热解毒等字样,有上述字样的请立即删除。黄芪、当归、党参、枸杞、红枣组合的食品,可以叫“黄芪当归党参枸杞红枣组合装”,可以叫“黄芪当归党参枸杞红枣五宝茶”、“五宝茶”,但不能叫“气血双补茶”。

13.自查销售标称为“宁夏枸杞”的包装上标注的执行标准是否为GB/T18672。如没有获准使用“宁夏枸杞”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在包装上把执行标准标示为GB/T19742就属违法行为。定西电商标示“宁夏枸杞”,只是为了说明该枸杞产地为宁夏,标注的执行标准应该是GB/T18672,而且进货时必须索要产地证明、索要该批次枸杞和包装袋的《检验报告》。

14.自查拼多多、淘宝平台“陇西腊肉”页面“商品详情”是否标示合法得当。目前拼多多平台“陇西腊肉”页面存在普遍性标示不当问题,既有网店经营者标示不当因素,也有平台方设置不完善问题,如“商品详情”中的“特产品类”中,只有城口老腊肉等选项,无“陇西腊肉”,存在产品条目和寄送实物为“陇西腊肉”、网页“特产品类”却为“城口老腊肉”的不对应情形,给消费者造成标示不符、虚假宣传的事实和印象,增加索赔投诉的风险。

15.自查进货时是否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进货时必须要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落实索证索票相关规定,索取并保存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建立完备的进货台账,确保食品经营者采购、销售的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为了全面规范全区网络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积极推动地方特色产品网上销售,请您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将本《建议书》转发给更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以达到“定西电商”经营越来越规范、“定西名品”销售越来越火爆的目的。

定西市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