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企业的涉税风险「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点」

互联网 2023-08-04 22:51:40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电商企业的涉税风险「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点」相关知识,最近很多在问电商企业的涉税风险「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点」,希望能帮助到您。

现在我们正处在电商的时代,但大家千万不要盲目从众,进行一些电商活动,比如刷单这样具有财税风险的项目。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电商违法的财税风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①《电子商务法》第14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警示:该法条堵住了“见票纳税法”的去路。“应当提供发票”并不是默认的开票交付,而是你要我就给,你不要我不开,由此产生的“无票收入”,而是每笔交易应当依法提供发票。

②《电子商务法》第53条:“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3年的交易记录。”

风险警示:该法条要求平台必须保留3年数据,不能抹杀,否则风险很大。

第三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风险警示:该法条表明各大平台的交易记录,只要税务机关获得了平台的实际交易记录,便无处躲藏。

建议:在税务机关还没有大力拉网排查时,财务暂时维持现状,但是一定要在此基础上,逐步健全自己公司的“内账”,做好成本利润表,为将来的税务追缴提供成本费用的依据。

成本利润表的制定必然会有刷单的存在,这是财务人员非常头痛之事。

会计处理基本原则:首先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可见,刷单是虚构交易,是违法的。既然是不合理的违法支出是不应该在税前扣除的刷单不是真实的收入,需要分可以区分和无法区分两种情况。

关键点:若商家此前对刷单交易在平台上进行了打标区分,财务且做了刷单费用统计表,手续费佣金、刷单佣金都记录完整,财务可以先全额确认收入,再对刷单部分进行过滤剥离,再按真实收入核算税额。若无法进行区分,会被税局全部计入销售额,核算税额。当然与刷单相关的费用需要真实凭据,可以入费用,虽是真实的与经营有关的支出,但是因为是不合理费用,汇算需要调增。

如果电商存在“刷单”的销售数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刷单”资金流转的证据、生成物流信息的证据(寄空邮件或直接购买物流数据),并说明“刷单”成本、购买物流数据的成本。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刷单”证据,对于实际的电商平台销售数据与增值税申报的差额,电商企业就需要补税并缴纳滞纳金。

若有些刷单采用发货购买再退货返款,偶尔几笔可以,频繁了就不是退货,需要注意风险。退货一定是合理的范围内。若经常发生,孕育很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