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2018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开始 增设山东省技术标准创新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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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20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2018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8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紧密结合科技创新发展实际,按照“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完善程序、强化引导”的原则,调整优化了奖项设置,适当增加了奖励数量。同时,创新发展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
根据《通知》,在2018年度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中,增设山东省技术标准创新奖,引导激励技术标准转化为先进生产力。技术标准创新奖按照《山东省技术标准创新奖管理办法》规定,从技术标准带动性、先进性、有效性、示范性特别是行业市场占有率、实施覆盖率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给予奖励。
同时,2018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数量将适度增加,总数控制在200项左右(较2017年增加49项)。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分别不超过2人和5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分别控制在20项、20项、155项左右。其中新设的山东省技术标准创新奖不超过15项。
此外,鼓励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突出绩效、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可以不受有关条件限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名,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审核同意直接进入会议初评。
根据《通知》,2018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其中,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可以由两名以上具备资格的同行专家(至少1名院士)共同提名。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可以由单位提名,提名单位由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依申请授权。
《通知》明确,提名单位可于2018年3月20日起使用提名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进入系统,按要求组织提名。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可以从省科技厅网站政务大厅登录,或者http://123.232.113.51/xmsb/直接登录。网上提交电子版提名材料后,可以通过省科学技术奖励系统下载打印。
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纸质提名材料请于2018年4月25日前,送至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文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