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件」济南中院发布2018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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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梅梅) 4月25日,在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新闻通报会,通报了2018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2018年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十大案件分别是:“華潤·書香府”商标权案、江中“猴姑”商标权案、“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实用新型专利权案、联柔公司诉华剑公司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案、东阿阿胶包装盒外观设计专利权案、众佳公司诉咪咕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案、路易威登标识不正当竞争案、“茶π”饮料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案、“微影院”特许经营合同案、翻拍包装设计图侵犯著作权罪案。
记者在通报会上了解到,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634件,审结2510件。所受理案件主要呈现出收结案数量迅速增长、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技术类案件比重加大等特点。
据介绍,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济南法院坚持“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工作思路,创新举措,加大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力度。比如,大力实施精品战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裁判指引作用;依法处理涉外案件,平等保护涉外权利人合法权益;严格民事赔偿责任,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贯彻严格保护全面赔偿原则,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努力实现侵权赔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协调性和相称性等。
据悉,2018年,济南法院先后审理了中国重汽、东阿阿胶、农夫山泉、天猫、猴姑、宏济堂老字号等一批知名品牌案件。其中,德生食品厂商标权纠纷案、日照立盈公司发明专利权纠纷案2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连续七年8件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东星视讯公司著作权纠纷案、“微信朋友圈”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五常大米证明商标案3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
近年来,济南法院一直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时,持续推进审判机制创新,探索完善特色专业化审判机制,为打造济南知识产权审判新名片做出了重要贡献。据悉,济南知识产权法庭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