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呈五化趋势「5年后什么专业好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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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朱兰英 摄 展翔 李嘉宝
近五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基于“互联网 ”产业的经济模式催生了许多新兴的就业形态,同时,也创造了大量新兴的灵活就业岗位。以平台用工、共享用工等为主要形式的非标准就业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改变了传统雇佣关系的性质。
最近几年,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带动下,传统意义的“非正规就业”概念有了新的含义:从传统意义上的低技能、低报酬、就业者被迫选择的就业形态,向技能要求较高、回报较高、劳动者主动选择的新型灵活就业转变。
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提到,要“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2021年2月7日,人社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意见指出,鼓励企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这也是“灵活用工”一词首次写入人社部的文件中, 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对灵活用工模式的认可,在国家政策角度推动企业雇佣理念转变。
2021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强调:要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 ”、双创等,为创业就业、灵活就业提供更多机会,稳定就业大局。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
在就业形态不断涌现的同时,由于就业方式的改变,越来越多现代社会的工作突破了传统劳动法的范畴。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保护问题,也正在成为劳动法关注的一个新焦点。
居家办公
不仅仅是“权宜之计”
【现象】
2020年初,一场不平凡的开局改变了许多人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小马就是一个例子。2019年7月,大学刚毕业的小马如愿在北京找到了一份互联网大厂的工作,自此踏上了“程序猿”的征途。没想到的是,才半年左右的时间,小马便接到了公司发出的居家办公的通知。
刚接到通知的小马很兴奋,“终于不用每天挤地铁去上班啦!在家办公能多睡好久呢!”一开始,确实如小马所想的一样,居家办公每天可以节省上下班近2小时的通勤时间,这对于长期“缺觉”的程序员小马而言无疑是十分幸福的事儿。可半个月之后,小马就迫不及待想要回到公司去上班了,因为居家办公并没有“想象中的轻松”。
需要随时回复的工作群消息、不定时的视频会议、深夜的工作电话……这些都是小马在居家办公期间常会碰到的情况。他本以为居家办公会让自己拥有更多的休息时间,没想到的是,自己的生活与工作之间的界限反而被模糊了。
像小马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在特定情况下,“居家办公”的用工模式被广泛采用,尤其是近两年,这种新型用工形态发挥了巨大作用,也成为时下部分年轻人较为热衷的一种工作状态。
事实上,居家办公只是远程办公的一种形式,是在现代沟通方式的发展下形成的一种特定办公方式。它的含义是,在信息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基础上,对上班时间和地点的约定方面采取相对灵活的方式,实现特定行业领域劳动者在家中就可以完成其工作任务。劳动者不用再起早赶车,去公司打卡签到,甚至穿着睡衣、在自己的起居室就能处理工作。
长时间通勤、高住房成本和照顾家庭的需求,是求职者希望可以远程居家办公的重要因素。有调查显示,近六成求职者对远程居家办公而非常规上下班的体验更满意,四成表示各有利弊。即便不考虑疫情因素,超九成求职者希望一周中至少有一天可以远程居家办公。
【解析】
毋庸置疑,居家办公有其优势,例如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工作的自主性,突破了传统用工方式对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同时还能在特定情况下,帮助企业降低生产经营风险,成为企业留人的一种有效手段。
但与传统的指定场所集中办公不同,居家办公盛行也引发了企业在劳动关系确认、考勤纪律管理、工资薪酬计算以及工伤认定等诸多法律难题。
近日,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意见》指出,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帮助有育儿需要的职工解决困难。从这个意见中,不难发现,争议的解决核心是协商,也因此,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可以通过订立居家办公协议的方式,与企业将各项权益固定下来。
具体来说,居家办公协议可包括如下内容:1、居家办公的时间,即从何时起至何时结束。2、明确居家办公的方式,即只是线上办公,还是线上结合线下。3、居家办公期间需要完成的工作和任务,我们建议最好有刚性指标来体现和考核。4、如果是防控疫情引发的居家办公,我们还建议企业人事部门要与劳动者约定“甲方有权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返回公司,乙方应配合甲方的重新安排”。5、考虑到居家办公者同样也有请假的权利,企业人事也要在协议中对病假、事假等各类请假制度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6、居家办公者人虽然不在企业,但相应的制度也要遵守,比如: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不得从事第二职业等,因此,企业人事在协议中对此也要做出约定。7、居家办公劳动者的工作报酬和待遇。比如:居家办公期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仍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交通补贴、伙食补贴等,这些都要约定清晰。8、居家办公者工作沟通和汇报方式也要约定。
只要当事双方充分协商,在协议中合法合理地体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居家办公不仅仅是“权宜之计”,而会随着社会发展而走红。
共享员工
跃升时代“新宠”
【现象】
受发展方向影响,近些年,线下餐饮、酒店等服务行业受到严重冲击,大量线下门店员工转换赛道,投身线上平台,而电商、外卖等新型行业线上订单的爆发式增长,仍旧面临人员紧缺的情况。行业间的劳动力供需形成鲜明对比,于是,共享用工成为了这个时代的“新宠”。
所谓共享用工模式,是指员工富余单位与缺工单位之间进行劳动力余缺调剂,将员工富余单位的员工在一定期间内出借至缺工单位工作,员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不变,仍由原单位对该员工承担劳动法上义务的用工模式。
共享用工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2008年金融危机,当时多国企业为降低成本,鼓励“工作机会共享”。共享用工可以降低借出企业的人工成本、增强用工的灵活性,还能帮助停产企业的劳动者解决就业问题。
要说共享用工在我国的兴起,也是近两年的事。据报道,沃尔玛中国已与全国各地的娱乐及餐饮公司开展共同用工项目的合作,包括深圳市甘棠明善餐饮有限公司、四川乡村基餐饮有限公司等58家商户,沃尔玛全国400多家大卖场、社区店和山姆会员商店已入职兼职人员超3000人。
京东7FRESH发布“人才共享”计划,诚邀临时歇业的餐饮、酒店、影线及零售联营商户员工,在计划期间以短期打工的方式加盟。目前,已经有大洋世家等多家餐饮企业员工开始到七鲜超市上班。
餐厅服务员当起了超市配货员,电影院售票员来到电商平台做分拣工作,KTV侍应生成为了外卖小哥……共享用工的方式在服务行业中尤为盛行。
【解析】
顾名思义,共享员工同时与两家及以上企业存在相当程度的联系,共享员工模式可以缓解餐饮行业用工成本的压力,解决零售企业用工荒难题,同时也能帮助暂时失去岗位的员工重新找到饭碗、获得收入,是“三赢”的做法。然而,共享员工在提供便捷,带来“三赢”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这种风险包括劳动关系的认定风险、工伤赔偿的风险、社会保险缴纳的问题、违纪员工处理的问题等。其中,认定劳动关系影响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如果餐饮企业与零售企业就员工借用或租用签订了《借调协议》等用人协议,那么,餐饮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仍是劳动关系,劳动者与零售企业之间是劳务关系。在劳务关系下,共享员工模式属于跨行业借调用工的模式,即社保仍由原单位缴纳、工资由借用单位承担并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在休息休假方面也应当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的同时,应支付加班费。同时,《劳动合同法》已经就“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等灵活用工形式作出相应法律规定;同时《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也对灵活用工的社保缴纳、工伤认定、工伤赔偿等作出了规定。针对“共享员工”的权益分配指导性文件也已出台,但愿共享员工模式能帮助企业和员工更好地“活”下去。
网约工
劳动权益正被广泛关注
【现象】
互联网的出现逐渐改变了企业的商业模式,企业通过建立一个虚拟平台吸引就业者,但不直接对劳动者进行严格管理,搭建平台的企业和通过平台接到工作的人之间,并未直接建立劳动关系,这些就业者被称为灵活就业人员。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中国灵活就业人口达到了2亿,占劳动力总量8.9亿人的22%。
据央视财经去年4月的报道,到2019年,中国餐饮外卖员总数已突破700万人。餐饮外卖员构成了灵活就业的主要群体之一。
张小哥今年31岁,之前是某汽车制造厂的小管理层,做了有4年时间,后又创业做了2年工厂区的餐饮外卖生意,疫情开始后就去了某网约平台当骑手送外卖。没想到,他渐渐喜欢上了送外卖的感觉,现在做这份工作已经快3年了。
据他介绍,之前所在的汽车工厂体制僵化,缺乏良好的文化建设,上下级之间等级氛围浓厚,并且每日都是进行重复性的工作,长期下来逐渐缺乏对生活的热情。
小哥表示,自己开始送外卖以后,不仅工资比之前更高了些,重要的是生活也更自在了。比如自己可以自主决定上下班时间、不用被严格地管理等等。
对企业来说,灵活用工对于降低成本有着直接的意义和价值。对于从业者来说,则可以额外获得一份收入,或者选择一种自由度更高的工作。
【解析】
灵活就业对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都存在许多方面的优势,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很多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作环境复杂,安全隐患较大,社会保障相对缺乏。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及劳动权益引发关注,尤其是工伤保险问题。诸如网约工,特殊的用工模式使得该群体的一系列劳动权益成为“黑洞”,一旦发生纠纷,将为劳动者主张劳动权益埋下隐患。
近几年来,为保障外卖、网约车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相关部门陆续推出了系列政策。2021年8月,人社部提出,拟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保障平台灵活就业人员权益。核心要点是:将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群体最需要的,且对平台增加用工成本相对较小的工伤保险从社保体系中独立出来,由平台单独为从业者缴纳。这一创新性的政策,迅速得到平台企业的响应和积极落实。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面向灵活就业群体,开放个人投保业务,只要是在上海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与,有效地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负担。
与此同时,饿了么、美团也接连发布骑手保障报告。如《2021年度美团骑手权益保障社会责任报告》中称,“美团正积极筹备对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探索适合灵活就业形态的劳动保障新方式,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开发适合骑手工作特点的商业保险”。近期,在上海市总工会的指导下,“饿了么”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举行首次协商恳谈会,优化配送时间起算节点等10项协商成果,为外卖小哥带来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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