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 电商「供销社下的电商公司」

互联网 2023-04-05 12:39:00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供销社 电商「供销社下的电商公司」相关知识,最近很多在问供销社 电商「供销社下的电商公司」,希望能帮助到您。

转自立金集团

供销社,这一个很有时代感的名词,曾经风光的存在于80/90年代,它成为城乡消费交流中很重要的驿站。后来伴随市场经济的汹涌大潮,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野。如今,互联网的出现,给这一组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供销社,这一个很有时代感的名词,曾经风光的存在于80/90年代,它成为城乡消费交流中很重要的驿站。后来伴随市场经济的汹涌大潮,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野。如今,互联网的出现,给这一组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曾在201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决定:发展供销社电子商务》的文件,强调重视供销社在其农村电商发展战略中的积极角色。

供销社是几代人的集体回忆

与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巨头相比,供销社还是有其独特优势:其触角深入农村一线,覆盖全国的经营网点贴近农村农民的线下服务优势,而不仅仅是卖产品,可以利用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已有的店面,实现O2O线上线下联动。

作为计划经济时代,以农民为主体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曾经在国内零售业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中国供销合作社正在开启新一轮的变革。

国务院曾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到2020年,要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这意味着,供销合作社正从单纯的购销服务向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华丽转身。而最受外界关注的一点是,《决定》提出了供销社有一个重点工作是发展电子商务:《决定》指出,为了更好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优势是‘深入农村’,未来要起到连接城市和农村的作用,要向城市供应优质优价的农村产品。依靠电子商务,有可能让供销合作社在这方面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

老组织的新使命

无论哪家身居世界500强的零售业巨头都不可能具有如此规模———拥有总社、省、市、县以及基层等五个层级,2013年全系统销售额高达3.2万亿元;连锁企业配送服务网点99.5万个,覆盖全国80%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行政村;拥有农产品批发市场969家(不含农贸市场);小额贷款公司29家,担保公司65家,参股农村商业银行或村镇银行24家,领办各类资金互助组织23家,开展资金合作互助的专业合作社469家。

这组数据仅仅是对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规模描述,这个计划经济时代多年的商业“老大”,曾经在很多中国人的生活中和心目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零售业市场的放开,它的影响一步步下滑,时至今日,很多人已经对它有些陌生。

“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为保障市场供给、服务城乡群众发挥了支柱作用,但随着农资专营权的逐渐放开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传统的供销社职能已不能较好地服务‘三农’。”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时应该看到,虽然供销社在全国设立了许多网点,其覆盖面广是一大优势,但由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供销社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同时,供销社服务的质量、速度与水平都有所欠缺。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何找准定位,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并从“三农”中找到生存之路是近些年其面临的主要问题。

实际上,供销合作社改革问题并非首次提及,早在199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199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研究解决供销社政策性亏损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1999年,国务院又下发《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2009年11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5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指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

供销社电商的想象空间

供销合作社虽然历史比较悠久,也有过辉煌,但也受到了电子商务产业带来的挑战。这些年电子商务产业迅猛发展,像阿里巴巴的淘宝、京东、一号店等等,这些知名的电商企业纷纷下乡进入农村市场,确实给供销合作社带来了不少新的挑战,这个挑战不仅仅在农村,在城市也能够看到。

事实上,2014年以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已经成为电商行业的新热点,除了一些原本就依托农村市场起家的电商公司,国内电商巨头如淘宝、京东都已经相继将触角延伸到农村市场。有业内人士形容,农村市场正在成为电商“最后的盛宴”。

商务部的一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的农产品交易总额为4万亿元,其中80%是通过传统市场实现的。同时,进入流通领域的生鲜农产品价值总额达2.45万亿元,但是通过电子商务流通的仅占1%左右。

这意味着,在万亿级的农产品市场中,电子商务还有巨大的市场空间,而随着农村网络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其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村网购需求已经呈现爆发式增长。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表明,2014年全国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了49.7%,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农村电子商务异军突起。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占比27.5%,规模达1.78亿。2014年全国农村网购市场总量超过1800亿元,预计2016年会达到4600亿元。

不过,发展农村电商并非易事,“最后的一公里”一直被认为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滞后的症结。业内普遍的看法是,现有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商配送范围难以涵盖广大农村,而自建物流配送体系又成本高昂,正是这个瓶颈的存在导致当前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滞后。

事实上,全国供销合作社从2006年开始就实施一项名为“新网工程”的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的网络体系。旨在改造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但是,几年过去,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仍然缓慢。

“导致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在于起步较晚,传统的机制使得供销合作社系统对电子商务认识不足,与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巨头相比,电子商务方面的人才、技术都缺乏。”中国商业联合会一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不过,他同时认为,与京东、阿里巴巴等电商巨头相比,供销社还是有其独特优势:其触角深入农村一线,覆盖全国的经营网点贴近农村农民的线下服务优势,而不仅仅是卖产品,可以利用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已有的店面,实现O2O线上线下联动。

电子商务实质上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对供销合作社也是发展新型的流通业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大机遇。只要供销合作社发挥实体网络的优势,加快创新转型,实现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同样能够赢得竞争的优势。

同时,下一步,供销社在着力抓好电商组建平台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各级供销社与知名电商企业开展合作。“只要是对农民有利,能够给农民提供实惠,就要大力合作。供销社在城乡有100万个网点,这些线下实体网点资源,是供销社的优势,供销社愿意依托这些实体网点资源,与各类电商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形成为农服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