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准入条件和规则「辽宁省政府采购名单入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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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关于推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第一:需要为中国正规公司
第二: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第三:需要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征信查询
第四:企业需要有自营商城,且办理增值电信许可证
第五:增值电信许可证办理的业务种类需要为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
处理业务(也就是ICP与EDI)双证
第六:需要提供自营商城的软件著作权
第七:商城上架的产品需要满足辽宁政采商城中商品二级分类的要求 80%以上
第八:企业提供的电商平台需要与辽宁政采商城进行数据对接
第九:辽宁省内有不少于 5000 平方米的仓库(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
租金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
目前网上商城采购限额标准为省本级、沈阳市、鞍山市30万元,其他各市20万元,县(区)级10万元
以上是辽宁政采商城所需条件,不明白的可以私信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