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企业」完善科技孵化器建设 助推高新产业发展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孵化器企业」完善科技孵化器建设助推高新产业发展。
伴随着新技术产业革命的兴起,科技企业孵化器于20世纪50年代发源于美国。其在加速地区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将科技资源迅速、高效地转变为社会生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培育中小科技企业成功创业和迅速成长等方面均已显现出其独特的功能与潜力。
一、国外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
美国、英国、以色列等国家的科技孵化器发展较为成熟,推动了科技的进步,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动力之一。这些国家科技孵化器运营模式各有特点,对济南市科技孵化器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1.美国
美国在1980年只有1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此后快速发展,并组建了全美孵化器协会(NBIA)。美国的孵化器45%位于城市地区,36%位于乡村地带,其余位于城乡结合部。据统计,目前平均每个孵化器容纳约20个新创企业,企业在科技孵化器的平均入驻时间为2.2年,开办7年以上的科技孵化器平均每年毕业企业3.1个,开办4年以上的科技孵化器平均每年毕业1.5个。
美国科技孵化器提供的服务比较完善,除最基本的办公服务以外,还提供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商业协助服务,如会计财务管理、管理队伍开发、法律服务、市场开发、产品设计、国际贸易等。
2.英国
英国的科技孵化器大部分是政府、高校和企业共同投资创立的,实行企业化运作。政府在建设初期给予一定的资助和扶持,以后一般不再给予财政支持,部分还有利润指标。企业投资部分则不参与分红,但可在孵化园区进行广告宣传,其投资目的主要是加强与科技孵化器的联系,从中发现可以利用的技术和产品。
与大学联系紧密是英国科技孵化器的一个重要特点,主要是为了充分挖掘利用大学的研发优势、品牌优势等。据英国科技孵化器协会调查统计,孵化器内高科技小企业存活五年以上的比例高达90%。
3.以色列
以色列政府于1991年制定了“孵化器计划”,创建了“舍弃利益,共担风险”的独特政府风险资金运营和管理办法。风险投资业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同步发展,实现了“高新科技”和“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和互为补充。
根据以色列政府规定,孵化器为发明者或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申请经费资助,寻找配套资金,提供管理支持、专业指导,组建创业团队,扶持项目公司运作并走向正规。在两年的孵化期内,无论企业是否赢利,创业者和公司其他人员都能得到政府提供的工资。如果创业企业经过两年孵化仍没有成功的希望,政府将宣布企业解散,创业者无需向政府支付任何费用。如果创业企业获得成功,政府将享有相应股权,企业还必须向政府孵化器交纳其产品销售额3%的税金。此外,在创业企业获得成功后的5年内的任何时候,创业者本人或其他风险投资者都可以收购政府所持有的股权,并解除向孵化器纳税的义务。只要企业提出购买要求,政府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在项目或企业入驻前,要经过孵化器管理机构的逐级筛选,通过率只有5%左右。这是以色列科技孵化器孵化成功率高的原因之一。
二、国内科技孵化器运营模式及发展现状
科技孵化器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各类科技孵化器得到了长足的发展。2011年,纳入国家火炬计划统计的孵化器已达896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388家,占总量的43%,孵化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过5.6万家,就业人数超过117.8万人。国内科技孵化器主要运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中关村六大创业孵化模式
截至2010年底,中关村拥有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各类创业孵化服务机构100余家,孵化总面积超过320万平方米。
——“创业导师+天使投资+创新产品”模式。以李开复的创新工场为代表,主要是吸引世界500强企业供职的资深职业经理人做专职创业导师;专注于移动互联网、消费互联网、电子商务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产业领域项目;创新工场的组建资金100%来源于天使投资;建立了严格的项目准入退出机制。
——“孵化+创投”模式。以清华科技园、北航科技园为代表,主要是借助学校背景、校友资源等,选择市场发展前景好、技术领先、处于产业链高端的早期项目予以投资和孵化,并将孵化服务、支持资金与房租相组合作为股权投资于企业,培育出海兰信、数码视讯等上市公司。
——“平台建设+产业联盟”模式。以汇龙森科技孵化器为代表,主要是通过聚焦生物医药产业,建设生物技术、分析测试和中试工艺研究等平台,建立了公共实验中心,为初创期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发起成立北京生物医药外包服务联盟,帮助企业拓展市场,现已孵化出康龙化成等一批优秀企业。
——“创业导师+持股孵化”模式。以博鳌联创科技孵化器为代表,主要是以孵化器管理人员为主体建立专业的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企业提供辅导:通过孵化器管理人员持股孵化,与在孵企业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发展机制,培育出乐普医疗、三友汇智等一批优秀企业。
——“创业培训+天使投资”模式。以联想控股与中科院为代表,如联想控股通过设立4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组织“联想之星创业CEO特训班”,发掘符合市场标准的优秀成果和企业进行投资。
——“创业教育+创业指导”模式。以青年创业园石景山园为代表,主要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以“创业教育、创业指导”为核心,整合资金、项目、信息、市场等资源,构建了包括“创业、就业、培训、实习、交流”于一体的服务平台,首批有31名青年创业者入园创业。
2.上海低碳孵化器
2011年,闵行区政府与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上海创星园联手创建了低碳产业基地——“上海低碳科技孵化器”。上海低碳科技孵化器以“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新孵化模式服务营运,主要扶持服务的对象是新能源、新材料、LED、软件等低碳环保型好企业、好项目。对于打算创业,还没有成立公司的好项目、好创业者,可以入驻“创业苗圃”,不仅可享受6个月的免租金扶持,还能在创业苗圃扶持结束后得到政府5万元的公司开办扶持。对于已经具备开办公司条件的创业者,只要符合孵化条件,都可以入驻或迁移至创星园上海低碳科技“孵化器”。至于规模比较大、已经进入高速发展期的企业,则可入驻园区的“企业加速器”。
3.武汉东湖高新区:首创“产权式”孵化器商业模式
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在全国首创了“产权式”孵化器商业模式,成功建设了“武汉光谷创业街”。所谓产权式孵化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房产开发与公益性质的企业孵化相结合的一种全新孵化模式。创业街由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开发管理、投资人所有、孵化企业使用。产权化使孵化器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自主发挥空间,对在孵企业提供的资金服务规模和质量都有了较大提升,并积极与创投机构对接,共同助推企业的成长。
4.杭州:民间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
杭州市从资金和政策上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或为主建设科技孵化器,该市现有孵化器中50%是民营,累计投入孵化器建设资金23.72亿元,其中企业出资占70%以上。此外,杭州市还建立了“专业孵化+创业导师+创业投资”的孵化服务体系,规划了“创业联络员+创业辅导员+创业导师”三支创业辅导队伍,聘请知名企业家为“创业导师”,为“小鸡”们提供一对一的创业辅导。近年来,从杭州各级孵化器里成功晋升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有339家。
5.无锡: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内都建有孵化器
无锡市明确要求,科技孵化器必须要为产业发展服务。在每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内,都建有一个孵化器。中小科技企业通过培育,长大毕业后就留在园区发展,依托园区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逐步形成产业。目前无锡市级以上科技孵化器达40家,2010年在孵企业2800多家,毕业企业800多家。在无锡市的孵化器中,由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企业超过1000家。
6.青岛:激励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
青岛市于1993年在高科园成立了第一家孵化器(青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到2011年底,全市已建各类孵化器35家,其中,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7家,居国内副省级城市第六位。自2006年开始,青岛市科技发展计划中设立孵化器专项,重点支持科技孵化器平台和服务能力建设,并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对科技孵化器内的初创企业给予资金支持。2012年,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激励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政策》,包括孵化器建设、运营管理、公共研发平台建设、投融资服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保障等六个方面。
三、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总数达到14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6家,省级4家,总孵化面积54万平方米,在孵企业1300余家,毕业企业近千家,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地市相比,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数量、孵化面积、创业资金等方面均有较大差距,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1.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不完善。
孵化器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各科技企业孵化器还处在单兵作战阶段,孵化器之间的协同能力较差,孵化资源整合度较低,服务支撑机构不完备,增值服务不足。
2.建设发展滞后。
济南市孵化器建设虽然起步较早,但是建设与发展速度较慢。孵化器规模较小,孵化总面积仅有54万平方米,与武汉、杭州、青岛等副省级城市差距较大;孵化器孵化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仅有两个(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齐鲁软件园)。区域分布上也存在不平衡现象,现有的孵化器多集中在高新区、历下区。
3.孵化器自身服务能力不足。
济南市多数科技企业孵化器资产规模小,投资能力差,导致孵化服务范围较窄、内容单一、手段缺乏,除开展一些简单的服务项目外,对科技创业企业实际所需的资金、管理、市场等方面服务涉及较少,如市场开发、管理培训等。
4.孵化器管理水平较低。
目前济南孵化器专业管理服务人员相当缺乏,部分管理人员能力、经验与经营孵化器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缺乏企业所需要的管理、投融资、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管理团队的建设还处于发展阶段,专业化程度低。
四、对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建议
在学习借鉴国内外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济南市实际,就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思考。
1.加强组织领导。
建议济南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科技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由专门处室负责,对济南市孵化器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布局,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孵化器建设工作,促进科技企业孵化体系迅速形成。
2.制定相关政策。
根据济南市孵化器建设发展现状、产业布局规划,区县的资源优势,拟定孵化器建设发展规划,并将规划细化落实为年度计划,下大力气推动实施。尽快出台《济南市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实施意见》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将济南市科技孵化器体系建设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落实孵化器建设发展在税收及土地征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完善考核体系。
对现有孵化器进行年度考核,从孵化器软硬件设施、在孵企业数量、年度毕业企业数、资金利润等方面拟定考核指标,对考核优秀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督促整改。建议将区县孵化器建设纳入对区县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考核指标,根据区县的区位及产业特点对区县建设的孵化器数量及孵化毕业企业数量进行考核。
4.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设立市级孵化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孵化器建设的引导投入,孵化器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孵化器建设绩效考核与奖励等。鼓励孵化器与风险投资等各类基金合作,加大为企业融资服务力度,完善资金服务体系,为处于预孵化、在孵、毕业等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不同形式的资金服务。
5.加强孵化器自身能力建设。
加快孵化器硬件建设,逐步扩大孵化面积、资金规模。延伸服务内容,向创业导师、专家门诊、项目投资、法律金融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等领域深化,形成覆盖管理、技术、融资三方面较为全面的服务体系。加强孵化器人才队伍建设,下大力气引进一批高素质、高学历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