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科学技术」招远市出台“两办法”助推科技创新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招远市科学技术」招远市出台“两办法”助推科技创新。
近日,招远市修订和出台了《招远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招远市专利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鼓励原始性、自主性创新。新的《招远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增设了科学技术合作奖和科学技术发明奖两个奖项,同时严格奖励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使科技奖励更加科学、公平、公正;而《招远市专利奖励办法(试行)》是招远市首个以政府奖名义发布施行的专利专项奖励办法,是招远市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又一重要举措。
新《招远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市科学技术奖分为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科学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4个奖项。市科学技术奖每年度评审奖励一次。同时,新奖励办法取消申报招远市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应当经过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要求,科技成果鉴定不再作为报奖的必要条件。
《招远市专利奖励办法(试行)》中设立招远市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每年授予一等奖数不超过3项,二等奖数不超过7项。申报招远市专利奖的专利权人应为招远市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所申报专利为被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同时,没有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等方面情形。
《招远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招远市专利奖励办法(试行)》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积极性,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