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园区」“十三五”山东农业科技创新将实现“走在前列”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农业园区」“十三五”山东农业科技创新将实现“走在前列”。
本报讯(记者 刘梅梅)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意见》,“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建成一批功能清晰、要素齐备、模式创新、上下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的农业科技园区,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结构完善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实现全省覆盖、无缝衔接,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农业科技创新走在前列的目标。
《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争取在我省有特色、有竞争优势的设施蔬菜、特色果品、海水农业、海洋养殖等方面布局新建1-2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10个左右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新建20个左右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范提升省级农业科技园发展水平;在所有涉农县(市、区)建设完善云农场县域综合服务中心和全覆盖的村级服务站点。全省活跃在农村一线的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1万人以上,带出一批“乡土农技能人”。
《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工作任务:把国家级农高区打造成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使其成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带动东部沿海地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引擎;突出区域特色优势,发挥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在推进成果转化、农业新兴产业培育、现代农业管理模式创新方面的示范作用;发挥省级农高区区域农业发展核心作用,增强省级农业科技园创新实力,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体系,打通农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发挥园区带动作用方面,《意见》强调,首先要突出农业科技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升级,以创新平台建设促进资源聚集,以合作加速成果转化。其次,要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依靠农业科技园区辐射带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区域经济跨越发展,包括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农业科技骨干企业发展,打造全省优势产业集群等。第三,要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科技资源集聚、产业化程度较高的优势,推动农业成果转移服务规范化、成果效益最大化。同时,要大力开展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服务,加强众创空间、农科驿站等孵化平台建设,推进资源集成、共享共用,营造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创新创业环境。
《意见》还在政策层面明确了具体支持措施,要求强化各项科技资源、财税政策等向园区集成,向龙头企业倾斜。如在省级以上农高区推行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普惠制奖励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强化科技投入,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10%给予补助;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按其当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补助经费最高1000万元。同时,《意见》要求建立园区科技成果转化补偿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入省级以上农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