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山东省」国家审计署肯定山东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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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颖辉 通讯员 姜宁朋)近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19年第1号公告《2018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中点名表扬山东等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公告在“一些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经验做法”中提到,2018 年以来,山东省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信息库,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贴息补助和对合作银行的风险补偿力度,截至年底,省市两级风险补偿资金规模达4.1亿元,确定合作银行30家,2018年共为135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6.4亿元。
金融活水涌,小微动力足。2016年11月,山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印发《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省、市两级政府部门共同为合作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本金损失承担70%的风险,引导银行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去年年底,山东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在继续保留省、市、银行风险共担模式的基础上,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支持企业的范围、有关利率上浮的比例、贷款备案额度、贷款年限、风险补偿节点等做出优化与调整,助力企业破解融资难题。
相关政策的出台,对进一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工作完成情况。经审核,2019年第一季度8家合作银行在全省7个市为47家企业提供了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共授信21460万元,实际发放贷款17946.066万元,平均贷款利率5.269%。其中,淄博市一季度为15家企业提供了4857万元贷款,贷款金额和贷款笔数均位列合作市第一;中国银行一季度为27家企业提供了12190万元贷款,平均贷款利率4.95%,贷款金额和贷款笔数均位列合作银行第一。
目前共有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泰安、济宁、德州、日照、枣庄、滨州11个市设立了总计3.1亿元的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截至2019年3月份,合作银行共为19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204笔共计9.09亿元的少抵押、低利息贷款,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