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果飘香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豫果飘香卤香味咸香味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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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检测不合格(2022年第15期)通告,通告显示:新郑市鑫一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豫果飘香(卤香味)、1批次豫果飘香(咸香味)2批次食品检测不合格。
1、新郑市鑫一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豫果飘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豫果飘香(卤香味),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700CFU/g、6300CFU/g、6100CFU/g、3500CFU/g、3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2、新郑市鑫一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豫果飘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豫果飘香(咸香味),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100CFU/g、4500CFU/g、5300CFU/g、<10CFU/g、5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是受人员、工器具、环境等的污染。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按规定移送当地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或0371-6128 6289进行投诉或举报。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豫果飘香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6月13日,注册地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韭园镇寨湾村北头,法定代表人为李红超。经营范围包括花生、瓜子批发、收购、焙炒加工坚果及果仁、蒸煮加工坚果及果仁、油炸花生米、五香花生米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