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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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17-01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17年与关联方苏州黑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马科技”)、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华”)、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御化工”)、江苏苏化集团信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化工”)、江苏苏化集团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张家港”)、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进出口”)、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欣”)、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化工”)、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宝”)、西安宇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宇兴”)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175万元,去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7,692.3万元。本事项经2017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杨振华、王宇、梁华中、刘宇、范德芳、杜文浩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避表决的股东为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王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股数为132,643,536股。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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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与华御化工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与宁夏华宝、西安宇兴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3、以上金额均指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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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控制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炬;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营业务: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及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硬件软件开发应用及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住所:苏州园区通园路208号。
(二)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投资企业,且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化工原料(煤焦化苯)加工试生产;危险货物运输(仅限公司分支机构经营);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
(三)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四大股东参股并由第四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华;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主营业务:投资咨询与管理、自有厂房出租;从事高新技术、生物医药、医药中间体及新材料的研发;科技项目的孵化和培植;企业收购与兼并、资产重组、企业上市策划;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四)江苏苏化集团信达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苏化集团信达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从事功夫菊酸(TFP酸)、羟基苯并呋喃的制造、加工和销售;住所为张家港乐余镇东沙八六圩。
(五)江苏苏化集团张家港有限公司
江苏苏化集团张家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耿斌;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要生产和销售氢氧化钠、液氯、氢气、次氯酸钠、盐酸、氯乙烯、氯化苯、三氯氧磷、硫酸、二苯醚、联苯、氢化三联苯、导热油、亚磷酸等基础化工原料;住所:张家港乐余镇东沙工业园区。
(六)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七)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小兵;注册资本:450万元;主营业务:医药中间体、实验室试剂的研发;销售非危险性化学品;提供相关技术及产品售后服务;从事医药中间体、非危险性化学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苏化科技园D2栋4栋。
(八)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
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之控股孙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营业务:化工原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九)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
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4306.666670万元;主营业务:枸杞系列产品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植物提取物的销售;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城枸杞加工城内。
(十)西安宇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西安宇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内容为:本公司向黑马科技采购生产现场等监控系统及软件并实施安装维护;本公司研发中心及子公司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租赁苏州恒华房产并支付配套物业管理、水电费用等;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华御化工采购原材料邻硝、对硝、液碱等;本公司向信达化工、苏化张家港、金运化工、英诺欣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本公司向苏化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本公司为英诺欣提供加工服务;方舟制药向宁夏华宝购买产品及OEM产品;西安宇兴租赁方舟制药房产。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以现金及商业票据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有序,保证生产经营秩序,扩展公司品牌效应,推进工艺改进和技术革新,加快公司发展进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和产品,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和服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公司利益最大化。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实施,不存在交易非公允及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