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情节分析「唐山大地震的余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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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事件舆论持续发酵,之前深圳宾利女事件是对为富不仁的反思,是对公职人员是否有原罪的质疑!而新唐山大地震则是对公共安全的讨论,对法治社会的剖析。网传有87个国家或地区进行转载,报道,一起暴力事件,引起全社会广泛而有深度的大讨论。
毫无疑问,我们的公权力及时,高效,舆论监督的同时,我们不光第一时间公开,也会保证完全的公正。这是法治的进步!是正义的呼唤!是社会良善的觉醒!
社会公正vs法律公正:正义可以迟到,但不会缺席!从事发至今已有三天,热点持续不退,讨论角度不一,完美受害论,受害者有罪说,十恶不赦暴徒说,黑恶势力死灰复燃论,保护伞说,地域攻击类无差别描黑。黑格尔说“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存在的”。雪崩来临,每一片雪花都不是无辜的。事件之后,余震不断,网络实名举报,异地办案,雷霆专项行动,就如网友所言:瓜,保熟!
法治社会需要公平正义,不光要社会公正,也要法律公正。所有人vs9人,社会舆论让他们无所遁形,但网络暴力也会伤及无辜,社会公正不是体现在网络上,也不是用手机体现。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法律公正用事实说话,会有公正的裁判!
我们的社会公正需要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拒绝网络暴力,正确舆论监督。
原罪vs余罪:从严从快从重!按照我朴素的法律观:虽然已经涉嫌犯罪,但也用不着被跨省抓捕。那么,是不是还有其他事?余罪未了?
相信很快就会有答案,事件之后,处理及时有效,做到了快人心,平民意。
官媒发声,明星发言,各种声音,各种舆论,压力可想而知!关于异地办案,个人认为确保公平公正,及时高效。
关于从严从快从重,个人认为不符合法治之精神。因为社会影响恶劣?运动式办案,舆论绑架司法,是法治之大敌。
法治vs德治:德刑并用!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用政令来训导,用刑法来整治,老百姓知道避免犯罪,但并没有自觉的廉耻之心,用道德来引导,用礼教来整治,老百姓就会有自觉的廉耻之心,并且心悦诚服。
当前法治已有大进步,德治上我们也需要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思想品德,个人美德,这些需要人人,人人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