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卖三无产品「三无网红」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网红主播卖三无产品「三无网红」相关知识,最近很多在问网红主播卖三无产品「三无网红」,希望能帮助到您。
先来一句“妈妈的味道”“也太好吃了吧”,再给刚出锅的食物来个特写,或是让观众沉浸在烹饪过程的“滋滋”声中,最后再附上“震惊四座”的打折力度——初次进入食品直播间的网友,观此情此景,或很难按捺那份买买买的心情;不过,久坐直播间的商家,恐怕早对这番套路烂熟于心。令人垂涎欲滴的直播间美食中,虽然不乏质量过硬、物美价廉的“尖货”,但也有不少只是“看起来很美”而已。
主播口中“几乎和鸡蛋大小差不多”的荔枝,其实是利用滤镜和机位借位制造的视觉假象;所谓“史无前例的活动价”,其实每场直播都是那个价;所谓手工辣条的包装上,连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生产厂家等信息都没有……据法治日报报道,小作坊贴牌产品、“三无”产品屡屡出现在直播间,夸大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安全隐患等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点。
毫无疑问,直播间为商家打开了一扇通往流量高地的大门。根据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近日发布的《2021年中国直播电商产业研究报告》,2021年我国直播带货整体规模接近两万亿元。其中,食品企业借助直播带货取得了不菲的销售成绩,有数据显示,消费者通过直播带货方式购买食品的比例达55.74%。入驻潮流直播间、吸引更多客户群、晒食品加工流程,大加赞赏食物口感,这些原本毫无问题;但不能因为与买方隔着一层屏幕,就挂羊头卖狗肉,做夸大甚至虚假的宣传,更不能把线下不许卖、卖不出的食品拿到线上去卖。
线上带货一样有不能触犯的法律红线,“吃货”们的直播间也不能什么都拿给大伙尝鲜。如果直播带货食品存在“三无”产品、虚假宣传等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带货直播的主播,也逃脱不了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近两年,针对直播规范的法律法规不少,部分主播之所以如此“大言不惭”,个别商家之所以屡屡肆无忌惮,不少平台之所以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归根结底,还是惩治范围不够大,监管力度不够严。
当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自媒体、小作坊加入网络食品销售行列,线上监管的难度系数也随之提高。不过,食品安全大于天,数量和技术上的门槛,不该成为监管缺位的理由。期待通过黑名单退出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能够增大线上带货,尤其是食品带货的监管力度。总之,直播间无论如何不能成为“三无”食品的集散地。
(作者 辛音,摘自《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