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结构调整」走出传统式“调结构”误区

互联网 2014-02-12 01:47:29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结构结构调整」走出传统式“调结构”误区。

“调结构”已成为当前中国经济政策讨论和实践的主线之一。但是,对于“调结构”的内涵和本质,认识上还存在很多的误区,实践中也存在各种问题。在当前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启航的时刻,厘清“调结构”的内涵和本质,走出传统式的“调结构”误区,是保证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传统式“调结构”的理论误区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计划部门担负资源配置的全部责任,信息的局限和激励机制的扭曲,甚至经济计划者的好大喜功,难免造成国民经济各个部门比例失调,使得经济陷入困境。因此,在计划经济时代,“调结构”是一个常规性的工作,需要不断地对前一阶段比例失调结构失衡进行修正。
由于机制内在的缺陷,调结构往往纠正一时的问题,而政府的强力扭转,又制造和蕴藏着新的结构失衡问题。因此,计划经济中商品短缺、比例失调、结构失衡便成为常态,结构调整也就成为常态手段。
除了常规性的结构微调以外,当计划经济失误积累的问题对国民经济造成很大混乱时,政府就不得不采取重大的调整经济结构举措。计划经济下必须不断调整经济结构,是因为市场机制没有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而计划部门又不可能对全社会的资源做出合理配置。改革开放30多年,调整经济结构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们一直都在强调调整结构的问题,甚至把调整经济结构放在越来越突出的位置。
这些所谓的结构问题林林总总,无所不包,举凡产业结构、工业结构、产品结构、信贷结构、投资结构、地区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就业结构等在内的方方面面,都被纳入到政府调整的范畴之中。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要调的结构几乎囊括了国民经济中任意两个变量的比例。虽然经济结构调整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我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似乎也从来就没有合理过。比如消费与投资的关系的调整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但直至今日调整结果仍未能令人满意。
反思二十几年的经济结构调整,我们不能再一味强调“加大力度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而是应当重新审视经济结构调整的逻辑。从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之后,我们必须认识到市场经济运行有其内在的逻辑规律。很多经济结构并不是想调整就能调整,想调整到什么比例就能调整到那个比例的。比如,过去简单要素积累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是符合当时历史条件的发展模式,只有当劳动力优势用尽时,经济增长才会逐渐过渡到主要依赖于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而这个转变,是需要相应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来促进的,而不是靠鼓励投资于高技术产业便可一蹴而就,甚至由政府越俎代庖,赤膊上阵。


调结构不能取代 深层次的经济体制改革


“调结构”概念长期被泛用,容易掩盖经济中的主要矛盾,经济工作的着眼点往往放在一些指标比例上,使我们在数字上做文章,难免忽略对经济问题的深刻分析。更重要的是,调结构往往取代了深层次的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很多亟需推动的改革踏步不前。
传统式调结构往往是通过行政力量去强行改变各种比例关系,造成越调越乱,越乱越调的恶性循环。以历年来钢铁产业的调整政策为例,我们发现结构调整在实践上导致单纯提高比例、盲目追求越大越好、产能越调越过剩等一系列问题。一些产业政策使得大钢厂一窝蜂上板材项目,长期以来高附加值的热卷价格却卖不过低附加值的螺纹钢、线材;大大小小的钢厂在淘汰小高炉的同时,纷纷上马大高炉,结果产能越来越大;反过来又把产能过剩的主要原因归罪于企业,再一次要求“关,停,并,转”。事实表明,正是过多的干预才导致了钢铁行业的市场信号失灵,价格信号无法有效发挥作用。
这样的问题,也常常发生在不断制定的产业政策和新兴战略产业支持计划上,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近年来,出于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考虑和光伏产业广阔的发展前景,全国各省市均把光伏产业列为优先扶持发展的新兴产业,300多个城市致力于发展光伏产业,100多个城市建设了光伏产业基地。结果,过度的政策扶持和补贴,不切实际的发展规划,几年时间便把一个朝阳产业变成了过度扩张、产能过剩的产业。
与此同时,传统式调结构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传统调结构方式惯用的强制性的计划和行政手段不仅加剧了资源配置的扭曲程度,还扩张了行政权力,违背改革的基本方向。行政权力的扩大使得寻租问题更加严重,增加了腐败风险。政府的过度政策优惠和补贴,产生的寻租空间,使得每一次的结构调整,就是新一轮的对中小企业的挤压,这会逐渐侵蚀我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基础。另外,调结构往往加剧了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不利于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在以GDP为纲的政绩考核背景下,地方政府对于中央的政策往往反应过度,每一轮的结构调整往往引起盲目投资热。


抛弃经济结构调整的传统模式 厘清新时期的“经济结构调整”


在经济改革方向上,新一届政府非常明确地提出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贯彻这个精神,我们应当正本清源,抛弃经济结构调整的传统模式,清理认识误区。新时期的结构调整,应当以尊重市场规律为原则,重点应该放在分析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深化改革上。这里举例说明。
比如,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是最重要的改革领域,是最需要通过改革的方式调整的经济结构。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让所有的公民享有公平的工作机会和公共服务,是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促进全国劳动力市场有效运转的前提。土地制度的改革,对于保护农民利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城镇化进程,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做好这两项重大经济结构调整,会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再比如,城镇化率是一个经济结构指标,但我们不能以传统的调结构方式做数字上的表面文章,更不能用简单的计划和行政手段来推动城镇化。除了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改革外,应当以城镇化为中心,系统地设计和推动经济社会改革,减少和取消在城镇化中过多的行政扭曲力量,坚持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来推动新型城镇化。
还比如,现在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难以为继,产业升级以及提高劳动生产率非常重要。过去的实践已经证明,靠简单的规划战略产业,过度的优惠和补贴,以及政府直接投入,是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的。政府可以对于环保、节能以及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研发予以鼓励和补贴,对于高端机器设备的引进和装备能力予以支持,但应当减少或避免直接定投资项目定生产规模的做法。政府应当持续加大对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的投入,但更要加快推进这些领域的改革,摸索新机制,探索新制度,建立新规则,从而造就这些领域的持续发展。(蔡洪滨 陈玉宇 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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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结构。经济结构是经济中不同方面之间的相对关系,往往用两个经济变量之间的比例来衡量。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下,经济结构是经济中微观个体行为相互作用形成的结果,是市场均衡的体现。在一定的资源禀赋及技术条件下,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储蓄选择和广大生产者的投资生产行为共同决定了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的结果,其中包括部门、产业和行业的比重以及投资消费比例等结构。
国际上关于“经济结构调整”的说法。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和政策分析中,没有“经济结构调整”这一概念。实践中,世界上的成熟市场经济体,也没有国家实行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一般来说,每个国家都有相关政策和补贴,支持科技进步、研发投入和环境保护等等,本质上这些政策是政府试图弥补市场在这些领域的失灵,并不是以结构调整为目标的。
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国际上确实有“经济结构调整”这样的说法。对于这些国家来讲,“经济结构调整”并不是指通过某些手段追求特定经济结构比例的变化,而是着重促进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经济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