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科研」科研人员热议我省科研资金管理新规

互联网 2017-03-21 13:17:23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科研人员科研」科研人员热议我省科研资金管理新规。

“这件事在我们学院传开后,立刻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近日,齐鲁工业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徐如志这样对记者说。徐如志所说的“这件事”,便是近期的科研资金管理新政。让他高兴的,不仅仅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让科研人员不再为杂事琐事分心劳神”的承诺,还包括山东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等实实在在的政策(本报3月10日报道)。作为此次新规实施的“主角”,科研人员有何切身体会?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政府“放管服” 凸显信任与尊重
谈及科研资金管理新规,山东省科学院战略所副研究员李海波用“很暖心”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感受。
“新规在劳务费及科研人员经费上不设比例限制,给了我们很大方便。”李海波向记者举例:以前请国家级专家来做省级项目鉴定、咨询时,按规定只能付给对方800块钱。这不仅仅是与专家身份不符的问题,更与专家实际贡献不相符,因此,不利于开展高水平咨询与深度合作交流,而国家级专家对课题开展非常有帮助。
“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管理等权力下放是此次政策的一大亮点,凸显出对科研人员人格、荣誉、待遇、劳动成果的充分信任与尊重,体现了科研人员长期以来在科技体制改革方面的心声,很暖心。”李海波深有感触地说。
“此次新规给我的另一感受是,政府不仅仅是出台了政策,还从研发管理到创新服务转变上提出了最切实际、最有成效的举措。”李海波表示,把放权与服务结合起来,真正让科研人员享受到科技体制改革的红利,不仅为科研人员提供了保护伞,更让其做事有章可循。
“这也又一次彰显出政府放管服没有停留在口头,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徐如志说。

尊重科研规律 告别“未卜先知”时代
过去一段时间里,科研预算一直是让科研人员头疼的事。“比如说,我要购买一台设备用来研究,年前如果没做好预算,那么今年研究就无法开展。”徐如志向记者解释,科研本身是探索未知,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在研究过程中,可能需要随时更改计划,临时增加研究设备或项目等。“而如果之前没有预测到这些的话,研究就得中止。”
在这方面,李海波也感同身受:按原规定,“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往往会出现这一项预算资金钱花不完,而另一项还不够的情况。“这需要我们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李海波苦笑着说。此次《意见》把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科目进行合并,同一类别项目费用可通用,切实解决了预算难题,“这不仅充分尊重了科研规律,也体现出政策本身更加遵循问题导向原则。”李海波说。

警惕“一刀切” 期盼提高“智力经费”比例
“政策本身很实用,但能不能让科研人员切切实实感受到改革红利,还得看落地。”面对新政,徐如志也道出了他的忧虑。
这不仅仅是徐如志的忧虑,更是科研工作者共同思考的问题。李海波告诉记者,由于每个科研单位各自情况不同,这就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关细则。对于政策精神的传达,则需省科技主管部门加强政策的层层宣讲、指导和督导等一系列工作。
对于政策下一步的完善,科研人员也有自己的期盼。作为社科类科研人员,徐如志认为,科研经费中的最大投入是智力与人才投入,但多年来,“重物轻人”现象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写照。“因此,我希望在这方面能有一个更加灵活的措施,提高经费在智力方面的比例。”
对此,李海波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人文社会科学主要是智力成果,对实验、设备、装备依赖较小。“应进一步明确社科类科研把40%的费用用于课题验收通过之后对科研团队的奖励,纳入到科技成果转化的范畴,不计入工资总额。”李海波认为,这是真正让科研人员、尤其是社科类科研人员智力活动得到补偿和体现的有效方式。
“要放得开,也要守得住。”徐如志认为,此次《意见》是科技体制改革精准发力、破除制约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迸发的突破点,但在鼓励与尊重科研人员的同时,还应与约束并行。“这些接地气的举措将对全省的科研具有实实在在、举足轻重的作用。”李海波对新规十分看好。(记者 张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