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青年」省科技厅出台12条举措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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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家涛 见习记者 邱晨)青年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储备力量。近日,山东省科技厅印发《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通过积极构建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造的良好机制,加快壮大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持续智力支撑。
《若干举措》共12条,分别从鼓励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加强团队培育、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提出支持。
鼓励青年科研人员从事基础科学研究,《若干举措》提出合理简化申报流程,适当淡化科研成果限制;设立数学、物理、化学等研究专项,建立单独评价机制等措施。到2020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用于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的项目占比将提高到60%以上,年度资助青年科技人才1000名以上。
在团队培育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励以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为核心,组建多领域、跨学科的青年科技人才团队。同时,每年遴选10个左右团队提供必要科研条件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团队培育期为三至五年,期满后经评估成绩优秀的命名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团队,给予持续科研条件支持,择优纳入省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序列,推荐成为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等。
科研创新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发明创造。聚焦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重大需求,实施“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竞争力提升计划”,每年确定20名左右青年科学家、优秀青年科技拔尖人才,采取自定选题、自选路线、自组团队模式,牵头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对取得重大科研进展、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成效突出的青年科技人才,以及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支持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省市科技部门将持续跟踪,项目完成且通过验收后,根据科研需要,对后续研发继续给予支持。同时,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绿色通道,为青年科技人才在专利申请、运用、导航等方面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对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作为主要发明人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从第五年开始对持续拥有的专利连续三年给予50%专利年费补助等。
为实现青年科技人才知识价值,《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带着科技成果创业,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省财政科技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补助。同时,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省市科技部门将企业列入重点培育对象跟踪服务。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支持青年科技人才通过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技术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增加收入。对青年科技人才取得的创新成果得到市场认可,科技成果转化创业项目获得风险投资的,省科技部门择优给予后补助支持。
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建立适合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评价机制,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注重考察青年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将有真才实学、发展潜力、堪当重任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出来。适当延长对青年科技人才的评价考核周期,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鼓励持续研究和长期支持等。
此外,《若干措施》还在支持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参与创新决策、选派青年科技人才担任科技特派员、科技副职和推荐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到国际学术组织任职,以及搭建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动平台、建立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创新的荣誉机制、强化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服务等方面,提出了系列举措,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