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政情|严查违法行为!蓬莱区发布化妆品安全经营“七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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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2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 通讯员 侯敏 于莹)4月16日起,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在蓬莱区开展化妆品市场雷霆整治行动,发布《化妆品安全经营“七严禁”》,向全区化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明确“七个严禁”,切实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
据悉,《化妆品安全经营“七严禁”》要求全区化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要严格规范自身化妆品经营活动,严禁经营未经国家药监局注册的国产特殊化妆品和进口特殊化妆品;严禁擅自配制化妆品,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严禁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严禁经营者不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经营无标签或标签不合规的化妆品;严禁化妆品广告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严禁经营含有可能危害身体健康的成分的儿童化妆品。
下一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约谈指导、强化监督、强化办案,严格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行为,一旦查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立案查处并予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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