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常见的违法行为 「公司违法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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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常性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迟到早退以现金形式罚款的。
二、不发工资条的。
三、发工资遇到节假日退后发的。
四、劳动合同到期不与劳动者续签的。
五、随意调岗降薪的。
六、旷工罚三天工资的。
七、离职当天未结清工资的。
八、未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福利假期的。
九、强迫加班的。
十、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一、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的。
十二、以旷工三天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三、填写空白合同,不给劳动者的。
十四、员工提前三十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批的。
十五、以末位淘汰制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六、没有完成业绩拿不到底薪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十七、新入职员工未享受年休假的(各地关于新员工入职时间算法不一,有的以上一家单位工作年限开始计算,有的以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
十八、休息日举办培训会议或者文体活动没有算加班的。
十九、不开离职证明的。
二十、试用期不缴纳社保的。
二十一、以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