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碧桂园 勘察、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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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碧桂园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建设(承德路、文化路、国泰路)及南雄市珠玑古巷道路建设勘察、设计招标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南雄市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碧桂园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建设(承德路、文化路、国泰路)及南雄市珠玑古巷道路建设勘察、设计
1.2、项目业主: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3、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投审〔2022〕20号
1.5、项目代码:2202-440282-04-01-669002
1.6、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7、招标人: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和工期要求
2.1、项目建设地点:南雄市承德路、文化路、国泰路、珠玑古巷
2.2、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工程主要建设规模:1、南雄市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碧桂园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建设(承德路、文化路、国泰路),道路全长约101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2、南雄市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南雄市珠玑古巷道路建设,道路全长约133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周边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12909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约142.36万元。
2.5、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以及对应达到满足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深化等)、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委托审查、工地现场服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2.6、工期要求: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35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勘文件、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初步设计修编:初审意见下发后 5个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详勘报告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4)施工图修编: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初步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内。
3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人员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其中勘察、设计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第 ①、② 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 ① 项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市政行业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市政行业工程(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d、市政行业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a、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2020年7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限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2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2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工可编制单位
3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和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深圳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或《广东数字证书(CA)业务办理指南》,了解办理数字证书(CA)所需资料;在【交易指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入库操作指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两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
1.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2.招标文件中“投标报名”及“投标保证的形式”中的内容表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如需,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6.7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中路269号
联系人(部门):雷工
电话:0751-3898005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新华南路华园新村8栋2楼(韶关分公司)
联系人(部门):易工、吴工
联系电话:0751-8533381、8536891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工程交易股
电话: 0751-386072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382384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 7月14日18时00分至2022年 7月21日24 时00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2年 7月21日24 时0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2年 7月25日 16 时 00 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2年 7月25日 16 时 30 分至2022年 7月28日 16 时 00 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8月3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 8月3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年 8月3日 9 时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2年 8月4日09 时30 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22年 8月4日 09 时00 分至2022年 8月4日09时30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2年 8月4日09 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招 标 人(盖章):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