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细则「工会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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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对工会法进行了修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工会法进一步强化了工会的权利和职责,对于发挥工会组织的社会作用,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工会法明确,“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能否组织和参与工会的唯一标准。只要你符合广义“工人”的标准,无论你是来自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社会组织,也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随着经济发展,一些新经济形态出现,产生了一些新职业。例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他们取得的收入仍然属“工资收入”,也可以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法规定,工会适应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依法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假如你组织工会,发展工会成员若干,此时就要考虑成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工会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基层工会委员会一旦建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立了工会,当然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如果组织工会或开展工作工作遭到企业打击、报复,甚至开除怎么办?不用担心,工会法规定,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总之,从立法精神看,国家是希望进一步发挥工会作用,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存在劳动违法行为,或者职工普遍觉得工资过低、规章制度不合理,完全可以通过工会和企业协商,满足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