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相关知识,最近很多在问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中国互联网诚信示范企业」,希望能帮助到您。
中国网2月9日讯 商务部近日发布行业标准《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的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为推动多方共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标准将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自建网站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通过其他网络渠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如社交电子商务企业等),以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如物流快递公司、金融支付公司等)。
标准明确,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应包括基础信息、经营信息、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和其他信用信息,信息来源包括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的自身信息、社会公开渠道可获取的信息、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息等,对多渠道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对比核实,对差异化数据和错误数据及时进行调查、验证和核实。
在诚信档案的评价方面,标准提出了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评价结果释义和跟踪评价要求。评价结果为量化结果,反映诚信档案的完善程度,可指导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信用建设。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诚信档案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状况并无直接关系。
目前,商务部已在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通“信用共建”板块(https://dzswgf.mofcom.gov.cn/xygj.html),上线“电商企业信用共建”微信小程序,支持企业自主建立维护诚信档案,公开诚信档案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下一步,商务部将推动标准应用,引导更多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参与信用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