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电商无序扩张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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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在带给消费者便宜的同时,也在摊薄消费者的财富。
这里的消费者,指的是群体,而非某位逆袭达人。
作为一名没有参与任何经营,就职于某事业单位的纯消费者,我也有着与普通消费者一样的心理:贪图便宜。
电商价格普遍低于实体店,对于拿工资吃饭的我们,无异于很大的诱惑。同样一件商品,每节约20块,就等于给自己涨了20块的工资,如果连这个帐都算不来,那一定是傻子。
不过大多数消费者,也只能算到这种程度。
如果说电商是利用国家政策缺失的不公平竞争,打败了实体店,不如说是利用了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
然而我们真的占到便宜了吗?
虽然我知道消费者终有一天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以我一个人的力量也不可能力挽狂澜,与其将来玉石共焚,不如现在捡回一点芝麻总能少点损失。
在解释为什么会玉石俱焚之前,首先我想纠正一些偏见。
人们说的电商商品之所以便宜,是因为消除中间环节。本质上这属于偷换概念,因为电商本身也属于中间环节,不过是把别的中间商收取的服务费转移到自己口袋。
电商与实体店的商品差价,只是来源于房租、税收、从业人员的减少,并且是以剥夺其他人收益为基础。
可能你会说这是技术的进步,而且门店房东不劳而获的现象不应该消除吗?
技术进步无可厚非,但是它对社会带来的冲击必须要与其他可替代就业岗位的增加速度相匹配,否则就会让大量低技术劳动力丢掉饭碗,这是和谐社会所不允许的。
而门店房东也并非我们说的不劳而获,充其量只能当作一个小型资本家。
门店不需要投资吗?如果没有房东,则意味着每一位想开店的人首先要去买一个门店,这是不可想象的。
门店的房东与租户,是一种市场上的合理分工。有些人有资本,有些人有技术擅长服务,两者合作,很好地规避了各自的短板。
如果门店老板属于寄生虫,那么出租写字楼、商场 、住房的算不算?电商平台收租金算不算?
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都是“我出资本为需要的人提供一个场所”。
这些年电商的胜利,也是一种资本的胜利,大鱼吃小鱼。把小鱼吃光了,生物链断裂,大鱼也死了,这就是玉石俱焚。
电商的胜利,就是一次财富从大多数人向少数人集中的过程,让经济社会最健康的橄榄型变成了哑铃型,富人与穷人两极分化,而人数最多、最有消费潜能的中产阶层(小鱼)大幅流失,消费力每况愈下。
打个比方,同样一件衣服,拿到1000座城市售卖,每座城市有1000家服装店,就能养活100万人,加上门店房东,就是200万人,每人带上一个配偶一个孩子,就是600万人。
而这件衣服在电商,按照普通人消费习惯,从手机上第一家开始向下翻,你最多浏览100家,有十家这样的电商平台,那就是1000家,每家带上一个配偶一个孩子,一件衣服养活3000人。600万人的财富集中在了3000人身上。
当然你会说,一个电商岂止100家服装店?我要说对于同一件商品,就算你有十万家电商门店又怎样?手机屏幕就那么大一点,把手翻酸又能翻看多少家?按照电商的排序规则,价格排序,销量排序……放在前面100家的永远都那几家。
在电商里面捞金的,绝大多数都是割韭菜的。电商门店的成长环境远比实体店恶劣。强者更强,维持生命所需的新陈代谢在电商环境中成为奢望,这也决定了电商平台只能成为少数人的聚宝盆。
这还只是一件服装,如果算上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商影响的人数将以亿计。
这还只是开始。上亿人口有一部分会选择再就业,其他行业必然受到冲击,包括餐饮 、旅店、工厂等,如果就业人数远大于岗位的供給,则将造成工资的下降——你不干,有人干。
这还没完。工厂可能并未因此得到好处,因为绝大多数人的收入减少,工厂的产品可能会面临过剩,不得不低价甚至亏损促销。部分工厂倒闭造成再失业,活下来的工厂很可能再次降低工资,如此恶性循环。
然后,国家税牧减少。
然后,公务员工资、教师工资面临减少。
公务员可能是最后受伤的群体,如果连公务员都受到影响,那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这时,所有消费者被迫去寻找更加便宜的电商。或者大家蜂蛹去做电商老板,电商经营者的巨增迫使电商再次开启电商内部的低价竞争模式,直至电商神话覆灭。
到现在,你还认为电商是消费者的福星吗?
当然,所有这些都是一个漫长隐形的过程,只有等到从量变到质变的那一刻,才会明显感觉到痛。
电商的最大恶果,是造成其他所有人收入摊薄,包括公务员,工厂老板,无人能够幸免。
可能你会说老板能挣1000万,对,我说的是摊薄,原本他可以挣1500万的。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财富的过度集中必然加剧社会经济衰退。善良的消费者,你可以贪图眼前的便宜,但绝对不要为电商叫好,至少,我还傻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