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重大项目「中卫商城」

互联网 2023-04-05 15: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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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卫市2020年电商扶贫超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中卫市2020年电商扶贫超市建设方案》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中卫市2020年电商扶贫超市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陆惠远 联系电话:15909566899(微信同号)

中卫市商务局

2020年4月16日

中卫市2020年电商扶贫超市建设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我市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电商消费扶贫工作,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紧紧抓住应对新冠疫情电商“无接触服务”、促进消费扶贫等新机遇,以视商新零售(抖音、微视、快手直播带货)、社区电商为引领,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建设电商扶贫超市,解决贫困地区商品、产品“卖”难得问题,实现好产品能卖出好价格,助力2020脱贫攻坚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设中卫电商服务中心;建设50家线上线下电商扶贫超市,年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及扶贫认证的产品、商品线上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建设贫困地区商品、产品分拨中心。

二、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

(一)选址及区域分布

在宁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建设中卫电商服务中心;在自治区内外适宜地域选址建设50家电商扶贫超市,其中:中卫市内建设33家(沙坡头区22家、中宁县5家、海原县6家),中卫市外宁夏区域内建设3家;华东、华南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建设4家;依托电商平台建设10家(中卫优品、美团、饿了么、天天网、网红直播、社区电商、快递企业等),实现数据及流量归统中卫优品电商平台。

(二)建设内容

1、建设中卫电商服务中心。面积500平米以上,(其中,电商企业共享空间300平米;直播基地100平米;电商大数据分析展示平台、贫困地区商品、产品展示区域不少于100平米,设施设备基本齐全及两年培训服务费、电费、维护管理费用等。实现集电商企业成长、视商新零售直播基地、本土化网红带货、创客、威客、极客发展、指导电商扶贫超市发展及电商数据分析展示平台为一体的中卫电商服务中心。同时授权有实力的电商企业正确使用“中卫优品”商标标识图形,在“中卫优品”电商平台开展线上促销活动,实现流量归集、数据归统。

2、建设50家电商扶贫超市。采取统一牌匾、统一展区、统一模式、统一配送,依托实体商超、专营店、直销窗口、5A级景区、线上平台建设50家电商扶贫超市,线上线下展销贫困地区商品、产品,线下面积不少于15平米且不少于10个种类。

3、建设供应链体系。鼓励引导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农牧专业合作社、农业(商贸)公司等企业包装贫困户田间地头初级农产品、肉制品等特色产品为商品网货,多渠道采购贫困地区商品、产品,实现贫困地区群众增收。

4、建设分拨中心。建设物流分拨中心体系,面积1000平米以上,统一收集、分拨贫困地区商品、产品,降低物流成本,达到线上消费扶贫,线下配送到家。

三、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项目概算资金635万元,其中:争取自治区商务厅电商促销费资金126万元、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项目资金200万元,下差部分由各县、区财政自筹解决,其中:市本级实施电商服务中心及分拨中心建设资金投入;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电商扶贫超市建设及各类补助资金。

四、政策支持及补助标准

(一)电商服务中心建设。电商企业共享区域300平米;直播基地100平米;电商大数据分析展示立体墙及“中卫优品”电商平台、贫困地区商品、产品展示区域不少于100平米,设施设备基本齐全(含两年服务费、电费、维护管理费用等)。预计资金95万元。

(二)建设电商扶贫超市资金保障。依托200平米以上单体店设置15平米以上贫困地区商品、产品展销区的线下扶贫超市,年度实现线上销售额达到10万元,给予5万元基础设施费用补助(第一年补助3万,第二年补助2万);依托电商平台建设线上扶贫超市,年线上销售额不少于50万元,给予线上实施企业3万元补贴,限定10家(市级项目资金支持);鼓励两县一区根据电商扶贫超市年度销售额给予奖补。预计资金230万元。

(三)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补贴资金保障。支持实施企业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贫困地区农产品、商品分拨中心,年度实现储运调拨达2000万元,给予年度一次性奖补40万元,暂定二年,预计资金80万元;积极引导电商扶贫超市和“四通一达”、顺丰速运等快递企业深度合作,降低物流成本,电商扶贫超市线上销售贫困地区商品、产品成单额20元以上并完成配送,给予出港快递及同城配送企业运单费用1单1元补贴,总量1000000单,需100万元;给予本地“网红”直播带货企业1单1元补贴,总量300000单,需30万元。预计资金210万元。

(四)线上促销补贴保障。为保证“电商扶贫超市”稳定发展,根据贫困地区商品、产品市场价值给予前期零售最大50%的线上促销券补贴,培养消费习惯,上限补贴资金100万元。

(五)电商节庆活动。推动工业品、农产品网络销售,积极参加“阅宁夏·鉴优品”全民电商节等活动,享受自治区级电商明星网红企业资金奖励,每家15-30万元。

(六)创新项目资金奖励保障。鼓励电商平台和社区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智慧化营销水平。对投资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具有示范作用、对企业销售收入带动效应明显的新模式项目,给予30%且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申请自治区商务厅项目资金支持。

(七)电商“无接触服务”奖补资金保障。支持全市各大、中型超市及农贸市场、果蔬流通、肉制品企业等利用电商平台上线销售日常生活必需品,降低疫情在人员密集场所传播风险,对疫情期间开展生活必需品运行、商品信息采集上线、对接同城配送信息等工作的电商平台给予资金支持,按照自治区商务厅标准执行,申请自治区商务厅项目资金支持。

(八)脱贫攻坚及税收优惠政策保障。享受农副特产品免税收政策;享受拉运贫困地区农副特产品车辆绿色通行优惠政策;享受一二三产业融合产业融合发展政策;享受项目实施企业三免三减半税收等优惠政策;享受脱贫攻坚及服务业项目资金支持政策,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优惠政策。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0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贫困地区电商产品种类、农村电商站点运行情况、商贸流通产业及电商发展调研工作,形成中卫市2020年电商扶贫超市建设方案,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分管市长专题会议审定。

第二阶段:建设阶段(2020年4月20日—10月20日)。建成“中卫优品”电商平台、50家电商扶贫超市、供应链体系;制定项目验收细则及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边建设、边验收、边运营,充分发挥电商扶贫超市功能。

第三阶段:运行阶段(长期推动)。第一年实现线上线下销售贫困地区商品、产品2000万元,逐年递增10%销售额。

六、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商扶贫超市建设,做好配合推进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制定建设方案,明晰工作责任,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全力抓好实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陆惠远 7068840)。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协同发力,切实解决实施企业建设电商扶贫超市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造高效、优良的营商环境,推动电商扶贫超市建设,助力脱贫攻坚。

(三)考核督导。建立电商扶贫超市项目建设考核机制,对各县区、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情况进行半年通报、年底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督办整改。

(四)任务分配。市本级完成10家电商企业及自治区内其它市3家、区外4家电商扶贫超市线上年度销售任务不少于600万元;沙坡头区依托实体店完成22家电商扶贫超市年度线上销售任务不少于1100万元;中宁县依托实体店完成5家电商扶贫超市年度线上销售任务不少于300万元;海原县依托实体店完成6家电商扶贫超市年度线上销售任务不少于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