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

互联网 2023-04-07 09: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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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作用,江门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以下简称“农村电商基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电商项目进驻孵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农村电商基地概况

江门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位于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42号(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内),由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建设,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负责具体运营。农村电商基地主要聚焦电商技能实训、就业创业支持、电商品牌打造等功能,共有两大区域,包括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孵化区(3#楼6层)和农村电商公共实训区(2#楼和A区4、6层)。

农村电商创业就业孵化区(3#楼6层):主要用于农村电商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建筑面积约630平方米,共设农村电商创业孵化室13个,配备电商创业项目经营所需的电梯、水、电、网络、热水器等配套设施,提供农村电商软文化建设和农产品宣传推广服务,以“收支两条线”的方式为农村电商创业项目提供孵化场地。

农村电商公共实训区(2#楼A区4、6层):可为入驻项目提供农村电商技能培训、电商创业实训、农产品电商品牌展示、农村电商设备资源开放、创业就业服务等农村电商创业就业技能人才培育的“一体化”服务。其中:4层406号室建筑面积约136平方,作为现代农产品运营推广中心;6层全层建筑面积约1280平方,包括农产品新媒体营销技能培训中心、农产品网络直播中心、特色农产品智慧零售体验中心、农产品拍摄中心、录播室等五大农村电商实训场地。

项目征集范围

申请入驻的项目主要经营范围应包含农业产品电商销售贸易,产品具有可开发性,有较强执行力的团队。

入驻条件

(一)入驻项目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自愿接受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有关管理制度。

(二)申请入驻项目应具备成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质,有相关组成人员或团队,同时需必备农村电商销售的能力,愿意将公司(个体)注册地变更或新注册到江门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与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签订项目进驻协议。

(三)遵守入驻协议合同的有关约定,服从管理,按时缴纳场租、水电费等应自行承担的费用,承诺对使用场地不进行转租、转借或空置,并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配合做好电商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依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及其法律责任。

(五)积极参加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组织的相关的培训、会议、宣讲、推介、展示等活动。

(六)接受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每半年1次对入驻项目考核。

入驻扶持政策

对成功申请入驻的农村电商创业孵化项目,自入驻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孵化期最长不超过2年,孵化期间享受以下政策扶持:

(一)对固定办公场地的农村电商创业孵化项目,按《江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江财资〔2016〕34号)规定,享受财政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租金支付场地租金(办公场所水电费据实结算)。

(二)入驻期间享受免收物业管理费、电梯使用费、网络费的优惠扶持政策。

(三)符合条件的入驻项目和个人享受省、市、区及基地内各类就业、创业、创新相关扶持政策。

入驻流程

(一)材料初审

1.填写“江门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入驻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和创业团队成员相关证件、证书等申请材料等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2.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项目评审

1. 项目评审专家组由创业导师、企业家和有关行业领域专业人士组成。

2.专家组对入驻项目采用项目路演、实地考察、定向遴选等方式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入驻意见,并将结果报送管理机构审议。

(三)项目审批

1.项目筛选。入驻电商创业孵化项目评审可采用项目路演、实地考察、定向遴选等方式,由专家组提出推荐入驻意见,报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审议确定入驻项目。

2.符合项目征集范围的以下项目,无需经专家评审,由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审核后入驻:

(1)在政府职能部门举办的电商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地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国家级优胜奖及相当等次奖项);

(2)获得社会投资机构100万元及以上创业投资的初创农村电商运营企业的;

(3)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农村电商初创企业;

(4)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元或年营业利润超过200万元的初创农村电商企业(提供审计或纳税材料)。

(四)办理入驻

对经批准入驻的项目,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与入驻项目签订创业孵化服务管理协议。自收到入驻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入驻手续的入驻项目,可视为自动放弃入驻资格。未能通过评审不能安排固定办公场地的农村电商创业孵化项目,江门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备案后,可结合实际需要安排使用电商基地设备。

项目征集及评审时间安排

(一)项目征集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8月13日,有意入驻的项目团队在相应批次的项目征集期内将相关资料发送到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 参与征集项目”。

(二)由于受场地制约,如实际通过项目评审数量超过单元室上限的,按项目评审得分排名优先安排。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42号(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综合服务大楼2#楼B区503室综合部

联系方式:0750-3983985、3228199

联 系 人:梁先生、杨先生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江门市农村电商培训和创业就业基地入驻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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