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城代购奶茶是否涉嫌违法「每天稳稳赚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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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长沙“网红奶茶”茶颜悦色因被跨省代购,再次引发各界关注。有网友爆料,有一些人专门从事代购茶颜悦色奶茶业务,代购人从长沙通过外卖平台购买奶茶,然后乘坐高铁往返于浙江杭州等地。奶茶到达外地城市后,客人通过闪送取货。代购人一趟就可以赚到数千元。
7月14日,茶颜悦色在其官方微博对这种代购现象回应称:“茶颜悦色不支持任何代购行为,希望代购者停止这种行为,也呼吁消费者不要代购奶茶。”
这种跨省代购“网红奶茶”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引发公众热议。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网红奶茶跨省代购 跑一趟可赚数千元
茶颜悦色是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以茶饮和甜品为主打。由于在长沙的人气和口碑都很高,每天购买茶颜悦色奶茶的消费者非常多,该奶茶成了人气很高的“网红奶茶”。
但是,这款“网红奶茶”近期却遭遇跨省代购之困。有媒体披露,在长沙门店售价12元的茶颜悦色奶茶,通过专人代购,到达杭州客人手里时价格逼近60元。
爆料人告诉记者,这些代购人员先通过所在城市的代购小程序收集整理订单,当订单数到了一定数量后,他们便开始坐高铁或飞机来到长沙取货——出发前先在外卖上下单,到达火车站后便联系取货。货到手后立即放入专用保温箱里,然后返程。尽管路途遥远,时间也长,但生意依然火爆。
爆料人称,之前代购每天接单100杯,现在已经增加到200杯,而且还供不应求,每次往返利润可达2500元。据介绍,茶颜悦色中的“幽兰拿铁”和“声声乌龙”分别是16元和15元,代购到杭州后统一卖到了39元。假如两人坐高铁从杭州东站到长沙南站来代购,两人坐二等座高铁票来回就是1620元。如果一趟代购200杯,除去人工、干冰、泡沫箱、打车等成本,奶茶一杯可赚23元,200杯就是4600元,除去车票成本,两个人可赚2500元。
记者梳理媒体披露的消息发现,近年来兴起的代购茶颜悦色奶茶生意,不仅在杭州存在,在长沙周边的江西南昌、安徽合肥等城市也曾出现过。其模式都是消费者提前预订,达到一定数量后,代购人在手机上提前下单,然后坐高铁去取货,一天来回。
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店家打击代购行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夏季奶盖类的奶茶存放时间较短,饮用时须观察奶油是否已经融化,如果奶油已经融化,会出现略微酸酸的味道。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建议饮用,因为奶茶已经变质,变质的奶茶中含有大量糖分,容易滋生细菌。
由于长距离运输,很难保证奶茶质量,跨省代购现象的出现,无疑给茶颜悦色奶茶的品质和声誉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面对日趋增多的跨省代购,茶颜悦色7月14日在官方微博上回应称,茶颜悦色不支持任何代购行为,希望代购者停止这种行为,也呼吁广大消费者不要从任何渠道代购奶茶。消费者通过跨城代购买到的茶颜悦色奶茶不仅特别贵,还特别不好喝,并且很可能买到的奶茶根本就不是茶颜悦色出品。
茶颜悦色还称,他们的奶茶都是现调现做,保质期很短,保存条件也很苛刻,一杯现调奶茶经过高铁、大巴等交通工具,在没有合适稳定储存条件的情况下进行长途运输,有极大的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大于天,这类已经触及食品安全红线的购买,我们了解后都会‘一票否决’。正如相关报道所言,为了打击奶茶代购,我们的门店在接到大的订单时都会核实购买原因。如确认是代购行为,门店会拒绝接单。确实不敢在大家身体健康方面心存侥幸,也希望大家能多多理解。”茶颜悦色表示。
7月16日上午,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致电茶颜悦色双塔国际广场镖局店,要求订购100杯奶茶,门店工作人员以“订单量太大,无法接单”为由,拒绝接收这一订单。
但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茶颜悦色这一举措对打击代购行为到底有没有效果,目前还是个未知数。“如果茶颜悦色不接收大订单,代购者或许会化整为零,在当地找一些人代买,这样只不过会增加一定的代购成本而已。”
那么,对于集中携带上百杯奶茶乘坐高铁的行为,铁路部门是否有相关限制措施?为此,记者7月15日曾拨打12306铁路服务热线进行咨询。铁路工作人员回复称,按照铁路部门相关规定,旅客乘坐高铁时可以携带常见的液体,如饮用水等。“只要每人携带重量不超过20千克。在进站口进行部分试喝后,还是可以带上高铁的。”显然,铁路部门无法阻断跨省代购者的步伐。
跨省代购引发热议 是否违法莫衷一是
这种跨省代购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有人撰文认为,这样一次跨省代购活动实际涉及3份民事合同:一是代购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合同,这是一种平等自愿的民事合同,只要双方意愿真实、所涉内容不违法,便合法有效,代购“只能限于熟人、朋友之间”这种说法并无法律根据;二是代购人与茶颜悦色之间的买卖合同,这也没什么争议;三是代购人与高铁之间的客运合同,这也没问题。既然代购所涉上述3个合同都合法有效,贸然断言这种跨省代购涉嫌非法经营,显然有点武断。
“跨省代购奶茶,这本身也算是劳动所得,我觉得并未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程度,应该不属于非法经营。”长沙一位律师向记者谈了他的观点。
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则认为,这种以盈利为目的、针对不特定人群的大批量代购行为,涉嫌多重违法。
黄捷介绍,按照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的,责令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种跨省代购就涉及食品生产经营中的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代购人员没有办理个人健康证明就从事食品运输,显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黄捷说,奶茶经过长途运输极易发生变质、滋生细菌,严重时会危害委托人的身体健康。
黄捷认为,食品属于特殊商品,食品卫生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这种以盈利为目的,针对不特定对象进行大规模的代购,已经属于食品经营性质的活动。
“由于其脱离了相关部门的监管,事实上已经扰乱了市场秩序,属于非法经营活动,目前根据新闻报道的情形分析,可能情节还不算很严重,所以暂时尚不需适用刑法来处置。但该类行为如果继续下去,构成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等,便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所称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查处。”黄捷说。
在黄捷看来,这种跨省代购还极易引发纠纷。“委托方对代购方的真实名称、身份、地址等并不了解,也难以调查核实,很多委托方采用先付款后收货的方式进行交易,容易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或规格不符等现象,一旦发生权益争议,委托方维权可能会遇到很多障碍。另外,这些‘经营者’还涉嫌漏税等触犯税法的问题。”
黄捷建议,跨省代购网红饮料或食品,对消费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异地代购者存在违法风险,最好不要尝试。
北京乾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金宝律师则认为,代购商品属于代理行为,属于消费者与代购行为人或者商家之间的法律关系。“跨省代购‘网红奶茶’,这种代购行为显然存在巨大利润,属于有偿代理行为,也属于经营行为,应该要依法严格登记。”
李金宝分析说,按照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通过信息网络承接、开展业务的营利性“代购”活动,属于电子商务活动,需要接受电子商务法的监管。
“虽然法律上没有对经营活动作出明确的定义,但是经营活动有两个基本特征:面向不特定对象,以盈利为目的。”李金宝说,如果借差旅之便代特定几名亲朋好友购买商品,即使收取一定的报酬或奖励,亦不宜认定为经营活动;而如果以盈利为目的,高频率、多次数、高金额地代多人购买物品的,应认定为经营活动,应受电子商务法的约束。
李金宝认为,按照电子商务法的要求,自然人从事“代购”业务,属于商业服务行为,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获得相应行政许可、完成税务登记并纳税。“这种跨省代购‘网红奶茶’,如果没有相关的资质,可以认定为违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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