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征税对经营者的影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电子商务征税对经营者的影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相关知识,最近很多在问电子商务征税对经营者的影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希望能帮助到您。
现如今,是不用出门就可以在网络上买到所需要的商品,这一切都要归功于“电商”。电商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好,林子大了呢,就什么鸟都有了。
税务再次出手!“电商行业”中招!论税收的重要性!
电商行业呢,是越来越乱了,一些不合规定的操作是“再创新高”呀!
第一:卖家刷单,虚假好评
很多的卖家,都是通过送礼品给路人,然后用路人的账户来进行刷单。一些新的产品上店铺时,疯狂刷单,交易记录上造假,给买产品的人,一种错觉,并引导消费。大商家,小商家,都是如此。
第二:隐瞒具体的销售收入,不开发票,不缴纳税费
虽然各大电商平台,都有可以申请发票的入口,但是实际卖出的商品不开发票已经是一种常态了。
有的商家呢,买家是选择了要发票,但是呢,过去很久了发票还没有到买家手里。
商家以为,不开具发票,将所销售的金额,转入自己的私人账户时,隐藏收入,就不需要缴纳税费了,是大错特错!
税务!早就已经是稽查并有查获的案件了,也出了相关的规定。
对于电商行业刷单的行为,一经查获,将重重处罚,最高处罚50万到200万,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电商行业”不合规行为!大限将至!
根据资料显示,华北某市,多民店铺商家,在5月份的时候,收到一封“风险自查提示”,税务局提醒该商家,存在少计营业收入风险,并要求自查3年以来的所有的漏报,还要补缴纳税费和滞纳金。
隐瞒真实的销售额,做假账,不正常申报,等等偷税漏税的手段,都是会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
第一批,就通知了2000家店铺,按照支付宝的进账金额,来进行补缴税费。不要不法的手段来偷税漏税,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企业的营收有多少,库存有多少,税务局监管部门我怕比你自己还清楚。
电商行业,最大的争议就是,刷单(虚假交易),被稽查后,到底要不要缴纳税费呢?
如果是能怎么所有刷单的交易是虚假的,那么就不需要补税费;但是呢,虚假交易是要被市场经管局处于50万到200万的罚款,还会直接“列入失信名单”,禁入电商平台。这无疑不是对于电商企业来说,这无疑又是一重磅打击。
那么,对于有些高税收的电商企业而言,要如何进行税务筹划呢?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政策
通过入驻山东、江西、上海、重庆、湖北等园区成立新公司或者分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自身运营模式、业务关系的一些转变,利用新公司去对外承接部分业务,或者将分红、收益等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得,以实现有效降低企业的综合税率。
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入住园区,享受个税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
增值税:1%,个独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服务、商贸、工程等行业都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税税率低至0.2%
入驻园区总税负2.66%
以浙江电商个人独资为案例
某浙江电商公司在园区内成立了一家服务业类的个人独资企业,整个企业的营业额大概在500万一年,公司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20%的分红个税,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加起来需要缴纳将近200万
此时,这家企业通过入驻园区设立小规模个人独资B,对外承接这500万的业务,那么它只需要缴纳增值税约为14.6万,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后约为10.5万,筹划前后相差百万,节税80%以上,外地企业也可享受优惠政策。
通过入驻园区把45%的税负压力降低到5%左右,总的才20几万的税负压力。
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在园区享受有限公司增值税、所得税扶持
比如像海南、山东、四川、江苏、湖北、上海、重庆、浙江等地的总部经济园区,企业可以不用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通过注册新公司、设立分公司或者迁移(只针对该行政区划内的企业)等方式注册入驻园区后,正常履行纳税义务,享受园区的税收扶持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可叠加享受。企业如果本身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的(中小型企业、高新技术等),可叠加享受园区的扶持政策。]
总部经济招商的地区没有限制,全国各地均可以注册的行业!
算过来,算过去,都不划算。所以呢,在面临税务压力太大的时候,合理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性。有些电商企业经营较好,利润颇丰,税负问题确实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如果电商企业想安全有效地为企业降低税负,不妨试试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方法。千万莫要再抱有任何少纳税的侥幸心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