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年限定球鞋「球鞋售价1599炒至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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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几百元或者一两千的运动鞋,球鞋已经是很好,不仅舒适还耐用。如果说,一双球鞋卖到2万元,你还会买吗?
据中国之声了解,就是一双普通的球鞋,不过是裹上限量发售的外衣,在实体店货架上根本看不到它的身影,得到它需要排队抽签购买,增加了话题性而已。一双发售价1000多元的球鞋,在发售当天就被二级市场炒到近两万元。那么,问题就来了,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就会有鞋贩子抱团炒高价格,一些假货也会随之而来,搅乱市场。那么,倒卖球鞋该怎么看?怎么管?
商贩通过抽签时做手脚囤鞋炒高价格
一款蓝色艺术馆限定耐克球鞋,发售价1199元,发售当天价格已经被炒到了19219元,关注两个月之久的钟先生只能放弃,“七八千也就买了”。近十年来,球鞋文化在中国市场开始流行,一双球鞋,会因为限量发售、明星带货等各种原因,受到球迷的热捧。北京的江先生告诉中国之声记者:“我是80后,我上初中那会儿其实包括乔丹、阿迪的那些鞋对我来说,我很喜欢,但是我的能力不足以让我去拥有它们,所以当我有能力拥有它们的时候就像是梦想的实现,情怀吧。”
一般来说,针对限量发售的鞋款,厂商或经销商会采取抽签的形式来决定购买权:“一双限量球鞋的信息,比如从一些潮流品牌微信公众号,算是官方平台吧,会发送一些发售信息,根据发售信息会有一些发售规则,比如说当天某一个时间段,会线下排队进行第一轮抽签,然后第一轮抽签过后筛下来一部分人进行第二轮抽签,每一个不同的发售渠道都有不同的发售风格,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都需要抽签。”
“没有抽中又十分想拥有”,这种市场需求,促使了倒卖球鞋市场的兴起,一些人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拿到鞋,转手以几倍的价格售出,“通过倒卖球鞋甚至可以月入十万”。王先生,就曾“以倒卖养买鞋”:“之前在国外读书的时候我比较喜欢球鞋,我刚开始收藏,后来我觉得球鞋太多了,我也可以把我的鞋分享给别人,或者我自己买多了一双,我就买卖一双,但是最近就感觉这些球鞋市场就比较乱。”
乱象不只是玩家和早期卖家有感受。某知名运动品牌工作人员说:“有些购买量比较大的贩子(re-seller)会有一些勾结,他们会互相认识,之间会有些利益往来,比如说,这次这双鞋到店500双,我拿出一小部分来给这些贩子来卖。”
还有一些商贩通过在抽签时做手脚囤鞋:“这些贩子也会从人力资源市场找一些民工也好、阿姨也好,来到专卖店的门口,参与排队抽签,这次抽签比如人数要求在500人,鞋贩子就有能力找来一半儿的人或者以至于更多,想垄断球鞋的市场。网上抽签,有一些贩子就会买软件,用机器人抢鞋。”
不过,二级市场上动辄上万的价格究竟谁说了算?是鞋本身真有这么大的收藏价值吗?一位鞋贩子告诉记者:“比如这双鞋有100双,我们能做到在门店买走75双,我们会把这些鞋都捂在手里面,一开始不会卖,我们就集体把鞋的价格抬高,就都说这个鞋好,这次谁都不要先出手,我们都会在群里商量,把鞋抬到多少再出手,比如如果你这个人你在北京提前把这个鞋放出去多少流入到市场,大家就会很排斥你的,下次再买鞋再赚钱就不带你玩了。”
此种操作下,一些本来不那么稀缺的球鞋,价格也被短暂炒高,王先生:“限量好看的球鞋它会去炒,发售量大、不好看的球鞋它也会去炒。”
某些平台自定“鉴定”标准 消费者需谨慎对待
随之而来的,还有泛滥的假货。近些年来,兴起了一大批专门交易球鞋的app平台,货是真是假,很多人心里都打了个问号:“有个别平台会联合一些造假鞋的人,通过一些造假或者手段合作,把假鞋变成真鞋再卖出去。”
据中国之声了解,这些平台往往还会以“鉴定”球鞋真伪的服务来增强可信度,比如消费者可以在平台上选择鉴定师“免费”或“付费”鉴定,按要求上传鞋子的图片,等待鉴定师鉴定结果。但是在品牌从业者看来,这种鉴定没有太大价值:“很多球鞋平台自许自己是鉴定平台,一个行业来说,你怎么又当规则的制定者又当行业的从业者,就是这个球鞋它说是真是假,它同时还贩卖球鞋,我觉得这是很可怕的一点。”
倒卖球鞋行为本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又应该由谁监管?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球鞋在价格上受市场支配,但消费者仍需注意:“所谓的倒卖,例如先囤积,因为它不是一种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他买了以后过段时间再加价去销售,这也是个市场行为,对这块来讲,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性规定,他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我们要提醒消费者,购买一定要理性消费,要明白消费,例如你买这双鞋价值多少,跟销售商是不是要签订相关合同,现在他跟你讲的是某某品牌,某某人使用过,如果你们没有约定,没有电子数据,你发现是假的、或者不是哪个人穿过的,就不值一万或者两万了,由于你没有交易数据就很难维权。”
此外,邱宝昌提示,一些专营平台也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起自己的职责:“电子商务法律规定的经营者有两种,一种是平台经营者,一种是平台内经营商品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平台经营者要对平台内的经营者有一定的义务,《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得很清楚,平台有连带责任、有相应责任,如果你明知有些人在你平台上卖的是假冒伪劣,你不采取措施,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之声记者周益帆